2021年2月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公示一
日期:2021-02-09 16:34
来源:三明市卫生计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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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处罚日期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执法依据 | 案件名称 |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处罚事由 | 做出处罚决定的部门 | 处罚结果 | 救济渠道 | 公示期限 |
1 | 2021年2月8日 | 明卫职罚〔2021〕1号 |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三明市美亚爱见康综合门诊部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备案开展职业健康检查案 | 91350402MA31RR2G81 | 未按规定备案开展职业健康检查;使用非卫士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健康体检体格检查工作并出具相应的体检报告 | 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警告;罚款12500元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或三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起诉 | 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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