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公示二

日期:2020-08-14 09:39 来源:三明市卫生计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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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处罚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执法依据 案件名称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处罚事由 做出处罚决定的部门 处罚结果 救济渠道 公示期限
1 2020年8月7日 明卫放罚〔2020〕3号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三明市康复疗养院未按规定对放射诊疗设备进行状态检测案 12350400489130395F 未按规定对放射诊疗设备进行状态检测 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警告、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或三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起诉 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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