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公示一
序号 | 处罚日期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执法依据 | 案件名称 |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处罚事由 | 做出处罚决定的部门 | 处罚结果 | 救济渠道 | 公示期限 |
1 | 2020年6月8日 | 2020-IV-1 | 《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 永安市泰启力飞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未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危害项目案 | 91350481MA2XY9W39W | 1.未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危害项目;2.对需要复查的劳动者,未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复查。 | 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警告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或三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起诉 | 一年 |
2 | 2020年6月9日 | 2020-IV-2 |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 永安市鼎鑫铸造有限公司对需要复查的劳动者未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复查案 | 913504816893968415 | 对需要复查的劳动者未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复查 | 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警告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或三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起诉 | 一年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