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公示一
序号 | 处罚日期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执法依据 | 案件名称 |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处罚事由 | 做出处罚决定的部门 | 处罚结果 | 救济渠道 | 公示期限 |
1 | 2020年5月18日 | 明卫消罚〔2020〕2号 | 《消毒管理办法》 | 三明市和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未取得消毒剂类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生产消毒产品案 | 913504025692682040 | 未取得消毒剂类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生产消毒产品 | 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罚款人民币2000元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或三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起诉 | 一年 |
2 | 2020年5月18日 | 明卫消罚〔2020〕3号 | 《消毒管理办法》 | 三明鹭燕医药有限公司经营卫生质量不合格的消毒产品案 | 91350400770670916B | 经营卫生质量不合格的消毒产品 | 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罚款人民币3500元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或三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起诉 | 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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