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公示二
序号 | 处罚日期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执法依据 | 案件名称 |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处罚事由 | 做出处罚决定的部门 | 处罚结果 | 救济渠道 | 公示期限 |
1 | 2020年4月14日 | 明卫消罚〔2020〕1号 | 《消毒管理办法》 | 三明市浦嘉南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卫生质量不合格的消毒产品案 | 91350400789023946P | 1.生产经营卫生质量不合格的消毒产品 2.生产经营不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的消毒产品。 | 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罚款人民币5000元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或三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起诉 | 一年 |
2 | 2020年4月17日 | 明卫医罚〔2020〕1号 | 《处方管理办法》 | 福建三明康源中药有限公司康元中医门诊部使用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从事处方调剂工作案 | 913504003156481002 | 使用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从事处方调剂工作 | 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罚款人民币3500元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或三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起诉 | 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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