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公示一

日期:2019-11-05 17:31 来源: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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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处罚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执法依据 案件名称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处罚事由 做出处罚决定的部门 处罚结果 救济渠道 公示期限
1 2019年11月1日 明卫消罚〔2019〕6号 《消毒管理办法》 三明市第二医院使用消毒产品未执行国家规定案 12350400488781364G 使用消毒产品未执行国家规定 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或三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起诉 一年
2 2019年11月1日 明卫放罚〔2019〕6号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三明市第二医院未给从事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案 12350400488781364G 未给从事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1、警告;

2、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或三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起诉 一年
3 2019年11月1日 明卫医罚〔2019〕8号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三明市第二医院未按规定填写病历案 12350400488781364G 未按规定填写病历 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1、警告;

2、罚款人民币15000元整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或三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起诉 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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