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公示一
日期:2019-11-05 17:31
来源: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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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处罚日期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执法依据 | 案件名称 |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处罚事由 | 做出处罚决定的部门 | 处罚结果 | 救济渠道 | 公示期限 |
1 | 2019年11月1日 | 明卫消罚〔2019〕6号 | 《消毒管理办法》 | 三明市第二医院使用消毒产品未执行国家规定案 | 12350400488781364G | 使用消毒产品未执行国家规定 | 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或三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起诉 | 一年 |
2 | 2019年11月1日 | 明卫放罚〔2019〕6号 |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 三明市第二医院未给从事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案 | 12350400488781364G | 未给从事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 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1、警告;
2、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或三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起诉 | 一年 |
3 | 2019年11月1日 | 明卫医罚〔2019〕8号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 三明市第二医院未按规定填写病历案 | 12350400488781364G | 未按规定填写病历 | 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1、警告;
2、罚款人民币15000元整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或三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起诉 | 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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