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公示一
日期:2019-10-18 09:51
来源:三明市卫健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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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处罚日期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执法依据 | 案件名称 |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处罚事由 | 做出处罚决定的部门 | 处罚结果 | 救济渠道 | 公示期限 |
1 | 2019年10月15日 | 2019-ⅴ-3 | 《护士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项 | 三明市梅列区洁兴诊所使用未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的护士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案 | 92350402MA2Y0M722F | 使用未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的护士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 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警告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或三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梅列区人民法院起诉 | 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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