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民政局 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推进市区长者助餐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日期:2021-04-01 11:04 来源:三明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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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列区、三元区民政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

  现将《关于推进市区长者助餐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三明市民政局  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1日

关于推进市区长者助餐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为加快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品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推进养老服务发展(2019-2022年)行动方案》、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养老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巩固和提升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成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补齐养老事业短板,重点解决特困、低保、独居、孤寡、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吃饭难”问题,切实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二)主要目标。到2021年6月底前,在市区建成1个标准化的长者食堂,具备餐食加工制作、配餐送餐就餐功能,辐射市区各个社区助餐点,建立“长者食堂+助餐点+配餐送餐就餐”机制。建立市区长者助餐服务网络、便捷化服务流程、多元化资金筹集渠道、立体化安全监管机制。2021年底前,实现市区长者助餐服务知晓率达100%,助餐服务与生活照料、文化娱乐、医养结合等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协调发展。

  (三)基本原则。一是以人为本原则。加强政策和资金支持,重点满足失能、独居、高龄和经济困难等老年人的助餐服务需求。加强老年餐价格引导,让老年人真正得实惠。二是因地制宜原则。各地立足实际,科学制定规划,研究确定长者食堂、助餐点辐射范围,利用现有公共资源和社会资源进行改建,力求补助资金效益最大化。三是社会化运营原则。坚持“政府主导、行业监督、社会参与”工作机制,扶持符合资质要求的各类市场主体运营长者食堂、开展配送餐服务。四是安全底线原则。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推进长者助餐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确保老年餐干净卫生、安全可靠。五是可持续运营原则。以满足长者就餐服务需求为导向,采取“政府补一点、企业让一点、慈善捐一点、个人掏一点”的方式,保障长者食堂可持续运营。

  二、助餐模式 

  (一)长者食堂。长者食堂集中采购食材、烹制、并利用先进的保温和保鲜技术,配送到社区助餐点,并开辟用餐专区,根据长者生理特点开发长者套餐,满足特色供餐聚餐等多样化需求,面向周边社区长者提供用餐就餐服务。

  (二)社区助餐点。设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由承接运营照料中心的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采取与长者食堂合作开展延伸服务等形式,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助餐用餐场所、提供送餐上门服务。

  三、助餐内容

  (一)标准型。在长者食堂开发配置统一价格的套餐服务。每餐按照不少于“一荤两素、一主食一汤”的标准配置餐品,价格参照略高于成本价确定。每份餐品价格暂定为10元,今后餐品价格可随物价、人力成本等因素调整,由市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发布。

  (二)自助型。长者食堂可在标准型套餐外,开发其他菜品饮食供老年人自助选择,超出标准部分按优惠价格收费。

  四、监督管理

  (一)落实备案管理。对符合建设运营标准规范(附件)的长者助餐服务机构,可向所在区民政部门申请,经会同相关部门评估达标,备案为长者助餐服务机构。名称分别为:“**区**长者食堂”、**区**街道**社区**长者助餐点”等。各助餐服务网点基本信息、服务内容和监管措施等同步向社会公开。

  (二)规范运营管理。长者食堂实行“八公示”,必须提供午餐服务,鼓励有条件的提供早晚餐服务。根据时令季节和老年人身体特点、饮食习惯等,做到荤素搭配、营养均衡。每周要制定食谱,提前向老年人公开。探索创新长者助餐智慧服务。建立长者助餐服务信息系统,完善“刷脸”就餐等管理手段,各社区助餐点配置智能终端,实现统计、结算、管理等信息化,支持供餐单位开展手机、微信公众号及网络等订餐方式。

  (三)扩大社会参与。各街道、社区建立社工、志愿者组成的送餐队伍,鼓励党员、低龄健康老人等参与助餐志愿服务,为高龄、失能、不便出门等老年人开展送餐上门服务,记录志愿服务时长管理。鼓励通过慈善冠名、挂牌等方式支持养老服务机构、慈善力量参与各类长者食堂和助餐点的建设和运营。

  (四)加大宣传力度。市、区两级民政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电视、报刊、政府网站、“e三明”等渠道公开长者食堂和社区助餐点的位置、服务内容等,利用社区工作者、社工、志愿者等上门探访、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志愿服务等契机,宣传和推广长者助餐服务,提高助餐服务知晓率。

  五、支持政策

  (一)就餐补助。补贴对象为具有市区户籍且居住在市区的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家庭、城市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重度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年满65周岁(含)的老年人,以及年满80周岁(含)高龄老人。上述七类对象按照每位老年人午餐4元的标准给予就餐补助。就餐补助由长者食堂运营机构先行让利垫付,运营机构于每季度的第一个月通过长者食堂信息系统向区民政局进行结算上一季度费用。

  60至79周岁市区户籍且居住在市区的社会老年人群体,按优惠价格享受助餐服务。对同时具备多重身份的老年人,按就高原则享受补助,不重复享受。优惠补助范围和标准可根据实际运行情况适时调整。

  (二)送餐补助。对长者食堂运营机构为特殊困难老年人群体提供送餐上门服务的,按每份1元的标准给予送餐补助。由运营机构通过长者食堂信息系统按季度进行统计、申报和结算。

  本意见试行期间,以上就餐补助、送餐补助从市级留成的福利彩票公益金和城乡困难家庭精准帮扶工作专项资金中安排,按照各50%比例承担,后续视情由区财政适量承担。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民政局负责统筹长者助餐服务工作规划,推进长者食堂、社区助餐服务网点及信息系统开发建设。市财政局负责按照实际需求将所需资金列入市级福彩公益金预算安排,并及时拨付经评估确定的补贴(奖补)资金。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长者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督指导工作。区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快推进长者食堂、社区助餐点配置建设,足额列支经费,做好长者助餐服务对象统计和需求摸底,建立以民政部门为主导的跨部门工作机制,把长者助餐作为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加强协调和食品安全监管,总结推广经验。

  (二)整合保障资源。要根据市区实际情况,发挥比较优势,对辖区老年人用餐服务需求予以保障,对经济困难老年人用餐给予多元化补助支持。引导慈善等社会资源和长者助餐项目对接,以慈善冠名、提供活动场地、捐助设施设备及开展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参与长者助餐服务。鼓励长者食堂与“美团”、“饿了么”等配送企业合作,发挥爱心企业敬老孝老的社会责任,为困难老年人群体提供免费送餐上门志愿服务。

  (三)落实综合监管。市、区两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食品安全有关要求,做好长者助餐服务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严守安全底线,坚决守好老年人“舌尖上的安全”防线。对已申领建设补助,但运营不满一年的,收回补助资金。对不遵守《三明市长者助餐配餐服务管理规范(试行)有关规定》,且不服从有关部门监管的,取消其长者食堂资格。

  本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施行,试行两年。试行期内,如上级出台新的长者助餐服务政策,即适时调整。

  附件:三明市长者助餐配餐服务管理规范(试行)

  附件

  三明市长者助餐配餐服务管理规范(试行)

  一、长者食堂服务管理基本规范

  (一)具有合法的专业资质

  1.经民政部门备案的养老服务场所。

  2.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餐饮)资质。

  (二)建筑与设备设施具备一定条件

  1.厨房面积与供餐人数相适应,建筑布局实用合理,设备设施安全、卫生、方便。厨房应具备冷藏、冷冻和专用消毒设备;由配套的供老年人及特殊人群使用的桌椅、用具等。

  2.适老化改造达到相关技术要求,设有无障碍慢坡通道、楼梯扶手设备等。

  3.有规范的公共标识。

  (三)日常管理服务标准规范

  1.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有健全的老年餐供餐食品安全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检查记录制度、奖惩制度。

  2.长者餐饮服务标准。能接入市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可接受身份证验证,支持多种消费结算方式;具备资质的服务人员管理日常接待及老年餐桌供餐服务工作并有相关记录;提供适宜老年人的营养餐、品种多样的优惠菜品;供应形式方便快捷,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就餐场所保持清洁卫生。

  3.实行“八公示”制度。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餐饮收费价格(老年人优惠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承诺书、食品安全量化等级标识、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表、监督电话上墙公示。

  4.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通过互联网络平台和现场视频显示的方式,将厨房环境卫生,食品进货查验、原料清洗、切配、烹饪、专间专区操作、餐具清洗消毒等餐饮服务环节操作情况向社会公众展示。

  二、社区助餐点服务管理基本规范

  (一)具有合法的资质

  1.经民政部门备案的养老服务场所。

  2.街道社区提供的其他可用于助餐服务的场所。

  (二)建筑与设备设施具备一定条件

  1.有与助餐规模相适应的用餐场所,面积和布局实用合理,设施设备安全、卫生、方便,有配套的供老年人及特殊人群使用的桌椅、用具等。

  2.有出入助餐点的无障碍设施。

  3.有规范的公共标识。

  (三)日常管理服务标准规范

  1.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有健全的老年餐供餐食品安全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检查记录制度、奖惩制度。

  2.长者餐饮服务标准。能接入市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可接受身份证验证,支持多种消费结算方式;具备资质的服务人员管理日常接待及老年餐桌供餐服务工作并有相关记录;能对接中央长者食堂提供适宜老年人的营养健康、品种多样的优惠菜品;供应形式方便快捷,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就餐场所保持清洁卫生。

  3.实行“五公示”制度。健康证、餐饮收费价格(老年人优惠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承诺书、监督电话上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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