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关于福建红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沪明大药店定点零售药店中止(暂停)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日期:2026-09-24 16:31
来源:三明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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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动态管理,依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对以下1家予以中止(暂停)医保结算;时限见下表,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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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医药机构编码 |
医药机构名称 |
地址 |
中止(暂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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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P35040200815 |
福建红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沪明大药店 |
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441号沪明新村141幢 |
2026年9月21日-2027年3月20日 |
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202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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