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普惠医联保参保缴费有关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38号)、《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转发国家医保局等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医保〔2025〕69号)、《三明市医改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6年三明市全民健康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医改组〔2025〕7号)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切实做好我市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充分发挥三明普惠医联保对多层次医疗保障服务体系的补充作用,三明市医疗保障局、三明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26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普惠医联保参保缴费有关工作的通知》(明医保规〔2025〕4号),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二、主要内容
(一)参保对象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属地管理,参保对象为本市行政区域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以外的城乡居民:
(1)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
(2)在本市院校就读的在校学生;
(3)驻明武警官兵;
(4)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城乡居民;
(5)已在三明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流动人口子女。
2.三明普惠医联保。三明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因工作或生活在三明长期居住的非三明地区参保基本医疗保险新市民、参保福建省基本医疗保险的港澳台同胞均可自主选择购买三明普惠医联保。
(二)筹资标准及缴费时间
|
分类 |
时期 |
缴费时间 |
缴费金额 |
待遇享受时间 |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正常缴费期 |
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个人缴费标准(400元/人) |
从2026年1月1日起享受 |
|
延长缴费期 |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 |
从缴费之日起享受 |
||
|
补缴期 |
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
设置3个月固定待遇等待期 |
||
|
2026年7月1日以后 |
400元/人+财政补助标准 |
|||
|
三明普惠医联保 |
缴费期 |
2025年9月28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普惠版150元/人、升级版199元/人 |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备注:
1.新生儿:一周岁以内的新生儿,出生90天内办理当年参保缴费手续的,按照本年度缴费标准缴费,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医疗保险待遇;在出生90天后办理当年参保缴费手续的,按照本年度缴费标准缴费,从缴费之日起享受当年医疗保险待遇。
2.待遇等待期:根据国家、省工作要求,自2025年起,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对未在集中参保期内参保的,设置3个月固定待遇等待期(新生儿、医疗救助对象、当年退出现役的军人等特殊群体除外)。
(三)参保登记
上年度已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且户籍所在地无变化的参保人员,无需重新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户籍所在地发生迁移变化的,通过闽政通app暂停原参保地参保关系,然后办理新参保地参保登记后进行缴费操作。
首次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以及职工医保转为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按以下方式办理:
1.现场办理
(1)城乡居民持户口本、身份证、有效居住证(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已办理未领证凭条)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
(2)当年度出生的新生儿持户口本、出生证在户籍地医保经办机构或本市辖区内公立医院医保服务站办理参保登记。
(3)高等院校学生持身份证或居住证由就读学校办理参保登记。
(4)其他在校学生持户口本在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或持身份证、学生证在学校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
(5)驻明武警官兵由所辖中队办理参保登记。
(6)免缴对象由认定部门向属地医保经办机构申报办理参保登记。
2.网上办理
(1)通过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闽政通、e三明居民参保登记模块办理参保登记;
(2)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fujian.gov.cn/)社会保障模块办理参保登记。
(四)缴费方式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税务部门接收由医保部门传递的参保档案登记信息和应缴费款信息后,提供“掌上、网上、自助、实体”等多元缴费渠道,由缴费人自行选择渠道完成缴费。缴纳的资金先缴入国库,再划转至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
(1)线上缴费渠道。福建税务app、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闽政通app、手机端二维码扫码缴费等。线上缴费渠道在首次办理业务时需先通过闽政通实名验证后才可操作办理。
(2)线下缴费渠道。税务部门的办税服务厅窗口和自助办税终端、中国农业银行营业网点柜面、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农商银行)营业网点柜面、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点。
2.三明普惠医联保
通过“三明普惠医联保”官方微信公众号参保,保费由承保机构统一收取。经参保人员确认同意今后年度自动续保委托代扣代缴的,次年开始参保人员未提出停止续保要求的,实行自动续保扣费。
(五)缴费流程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税务端
微信搜索关注“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微办税】-【医保社保业务】→点击【个人社(医)保缴费办理】→首次办理业务时需通过“闽政通”实名认证→在【社(医)保缴费办理】页面,选择为本人或他人办理,确认身份信息无误后,根据提示进行缴费。
(2)闽政通app
打开闽政通app→进入【闽捷办】办理页面,点击【立即查看】进入个人参保缴费服务页面→点击【个人社(医)保缴费办理】→在【社(医)保缴费办理】页面,选择为本人或他人办理,确认身份信息无误后,根据提示进行缴费。
(三)手机端二维码扫码缴费
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闽捷办】办理页面
(长按识别二维码进入【闽捷办】办理页面)
2.三明普惠医联保
可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三明普惠医联保”,点击底部菜单栏【参保入口】进行参保。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