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关于定点医药机构中止(暂停)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为落实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动态管理,依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对以下2家予以中止(暂停)医保结算;时限见下表,特此公告。
序号 |
医药机构编码 |
医药机构名称 |
地址 |
中止(暂停)时间 |
1 |
H35040201471 |
福州海关(三明)口岸门诊部 |
三元区东乾路乾龙新村30幢 |
2025年9月30日-2026年3月29日 |
2 |
P35040000573 |
三明市梅列区康源大药房 |
三明市三元区工业北路109号3幢一层46号 |
2025年9月30日-2026年3月29日 |
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202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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