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三明市医疗保障局权责清单的通知
各科室、各派出机构、市医保中心:
根据《三明市委编办 三明市发改委关于做好市直部门权责清单梳理调整工作的通知》(明委编办〔2019〕77号)及市医疗保障局“三定”规定,参照省医疗保障局权责清单内容,依法明确市医疗保障局权责事项47项,其中:行政处罚6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给付2项、行政监督检查2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权力8项、公共服务8项和其他权责事项13项,现予以公布。
附件:三明市医疗保障局权责清单
三明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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