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增加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大中专院校、局属学校(单位):
依据《三明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一批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明审改办〔2017〕1号)精神,我局认真做好取消事项的后续衔接工作,并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决定增加一项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现予以公布,同时授予我局审核审批科窗口受理审核该事项,一审一核两个环节内办结。
附件:三明市教育局2017年增加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三明市教育局
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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