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自然资源局建宁经济开发区绿园路东侧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建自然资告字〔2021〕6号
经建宁县人民政府批准,建宁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建宁经济开发区绿园路东侧1号地块(建宁县2021014)壹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用地规划控制指标
地块编号 |
土地 位置 |
出让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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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系数 (%) |
建筑 规模(㎡) |
绿地率(%) |
檐口高度(m) |
|||||
建宁县2021014 |
助驾井片区 |
54621 |
仓储用地 |
≥0.6 |
≥30 |
≥32772.6 |
10 - 20 |
≤24 |
50 |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欠缴土地出让金和有未解决的土地出让合同纠纷案件者(含与该企业具有直接控股关系的企业),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三、挂牌方式及竞价办法
(一)采取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挂牌出让。竞买申请人登录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注册登记,提出竞买申请,经挂牌人审查确认,获得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等。
(二)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不低于出让起始价)确定竞得人,不设保留价,不设底价。建宁县2021014号地块挂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1066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13万元,挂牌阶段与拍卖阶段加价最低幅度均为人民币1万元。
四、挂牌出让活动时间
(一)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8月24日至2021年9月20日,到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二)申请人可于2021年8月24日至2021年9月20日,到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上报名提交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0日16时前(以竞买保证金到达挂牌人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提交挂牌出让文件要求的相关文件,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9月20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发给网上交易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
(三)挂牌时间为2021年9月14日9时至2021年9月24日16时。
五、挂牌出让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人自行踏勘现场,出让人不统一组织。建宁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接受咨询发放竞买申请号及其它资料,接受竞买申请。
(二)成交价款支付方式:土地竞买成交确认后,保证金可充抵土地出让价款,其剩余价款必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截止之日如为节假日则顺延)全部缴清。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出让金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出让人有权解除出让合同,没收定金(竞买保证金充作定金),并追究相关违约责任。
(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持网上注册申请竞买时扫描上传的原件资料和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到建宁县自然资源局签订《成交确认书》。
(四)该宗地不允许分割转让和分割登记,但房屋建成后允许分幢办证。
(五)在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的,按照约定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在扣除由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土地出让金的30%后,退还其余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计利息)。
(六)拟出让宗地的竞得人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的,按照约定不得办理抵押登记。
(七)建设时间:项目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开工之日起36个月内竣工。
六、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建宁县自然资源局空间用途管控与土地利用股
联系电话:0598—3967329
联 系 人:陈先生、谢先生
开户单位:建宁县房屋土地收储服务中心
1.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建宁县支行
帐 号:935008010002018928004
2.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有限公司三明建宁支行
帐 号:35001648007052505332
3.开户行:建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帐 号:903121001001000003681800000005
4.开户行:建宁刺桐红村镇银行有限公司
帐 号:90316100100100000183100003
建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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