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日期:2021-03-30 10:12 来源:建宁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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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自然资告字〔2021〕2号

  经建宁县人民政府批准,建宁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建宁县经济开发区斗埕产业园建达建材有限公司西南侧地块(建宁县2021003)、建宁县经济开发区福建优盛投资有限公司南侧地块(建宁县2021004)、建宁县云杉年产40万绽多功能差异化混纺纱线(一期)项目西侧地块(建宁县2021005)、建宁县云杉年产40万绽多功能差异化混纺纱线(一期)项目北侧地块(建宁县2021006)、建宁县云杉年产40万绽多功能差异化混纺纱线(一期)项目西北侧地块(建宁县2021007)5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用地规划控制指标

地块编号

土地

位置

出让土地面积(㎡)

土地

用途

投资强度

(万元/亩)

地均税收(万元/亩)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容积率

建筑

系数 (%)

建筑

规模(㎡)

绿地率(%)

檐口高度(m)

建宁县2021003

开发区兴业路北侧

48323

通用设备制造业

≥220

≥15

1.0-1.2

≥40

48323

-

57987.6

10

-

20

≤24

50

建宁县2021004

开发区斗埕大桥东南侧

29885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220

≥15

1.0-1.2

≥40

29885

-

35862

10

-

20

≤24

50

建宁县2021005

开发区曲渡北路东侧

63763

纺织业

≥220

≥15

1.3-1.4

≥40

82891.9-

89268.2

10

-

20

≤24

50

建宁县2021006

开发区曲渡北路南侧

90676

纺织业

≥220

≥15

1.3-1.4

≥40

117878.8-126946.4

10

-

20

≤24

50

建宁县2021007

开发区曲渡北路东南侧

23676

纺织业

≥220

≥15

1.3-1.4

≥40

30778.8-

33146.4

10

-

20

≤24

50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欠缴土地出让金和在本县有未解决的土地出让合同纠纷案件者(含与该企业具有直接控股关系的企业),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三、挂牌方式及竞价办法

  (一)采取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挂牌出让。竞买申请人登录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注册登记,提出竞买申请,经挂牌人审查确认,获得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等。

  (二)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不低于出让起始价)确定竞得人,不设保留价,不设底价。其中:建宁县2021003号地块挂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425万元,挂牌阶段与拍卖阶段加价最低幅度均为人民币1万元;建宁县2021004号地块挂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270万元,挂牌阶段与拍卖阶段加价最低幅度均为人民币1万元;建宁县2021005号地块挂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402万元,挂牌阶段与拍卖阶段加价最低幅度均为人民币1万元;建宁县2021006号地块挂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572万元,挂牌阶段与拍卖阶段加价最低幅度均为人民币1万元;建宁县2021007号地块挂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150万元,挂牌阶段与拍卖阶段加价最低幅度均为人民币1万元。

  四、挂牌出让活动时间

  (一)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3月30日至2021年4月26日,到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二)申请人可于2021年3月30日至2021年4月26日16时,到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上报名提交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16时前(以竞买保证金到达挂牌人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提交挂牌出让文件要求的相关文件,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4月26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发给网上交易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

  (三)挂牌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9时至2021年4月30日16时。

  五、挂牌出让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人自行踏勘现场,出让人不统一组织。建宁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接受咨询发放竞买申请号及其它资料,接受竞买申请。

  (二)成交价款支付方式:土地竞买成交确认后,保证金可充抵土地出让价款,其剩余价款必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 30日内(截止之日如为节假日则顺延)全部缴清。

  (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持网上注册申请竞买时扫描上传的原件资料和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到建宁县自然资源局签订《成交确认书》。

  (四)建宁县2021003号、建宁县2021004号、建宁县2021005号、建宁县2021006号、建宁县2021007号宗地不允许分割办证、转让,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六、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建宁县自然资源局空间用途管控与土地利用股                      

联系电话:0598—3967329

联 系 人:陈先生、谢先生

开户单位:建宁县房屋土地收储服务中心

1.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建宁县支行

账    号:935008010002018928004

2.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有限公司三明建宁支行

账    号:35001648007052505332

3.开户行:建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    号:903121001001000003681800000005

4.开户行:建宁刺桐红村镇银行有限公司

账    号:90316100100100000183100003

  建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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