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人社部门“五项举措”赋能工伤职工维权跑出“加速度”
为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我市人社部门多措并举,创新工作机制,努力提速办理案件,维护工伤职工合法权益,赋能工伤职工维权跑出“加速度”。
一是提速办理工伤认定案件。人社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材料齐全的,7日内作出受理决定(法定15日)。受理的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等适合书面审核的,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二是建立认定前沟通机制。针对容易产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以及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等情况的案件,在充分听取用人单位、职工或近亲属的陈述,还原事实的基础上,以有效平衡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进行调解结案,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目的。
三是专人负责诉求件答复。对各类平台反映、咨询工伤有关问题的诉求件,要求各级人社部门工伤认定业务科室负责人作为第一联系人,负责对诉求人反映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沟通协调、化解矛盾,提高服务企业、职工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加强业务经办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从事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业务的经办队伍。采取集中培训、执法沙龙、卷宗评查、师徒结对等方式,不断提高工伤认定案件的办理水平和劳动能力鉴定的准确率。
五是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重点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如何做好工伤预防工作的宣传力度。扎实推进“微讲解”等工作,通过通俗易懂的方式向职工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伤预防理念,为职工合法权益做好保障。(局工伤保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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