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司法局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0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傅黎明代表:
《关于健全乡镇(街)基层行政执法机制建设的建议》(第0009号)由我单位会同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是组织行政执法资格常态化机考。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根据省司法厅关于行政执法资格常态化机考的工作部署,常态化机考依托“闽执法”平台,实现对考生报名、审核、考前培训、考试的智能化管理。考生在完成学习培训课程、通过模拟考试后才能预约正式考试,提升了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的质效。截至目前,我局共组织考生共367人次分别参加综合和乡镇专业法律知识考试。
二是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各县(市、区)通过邀请专家学者、执法业务骨干以授课、讲座、专题研讨等形式,围绕如何推进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开展业务培训。2023年,全市共组织开展乡镇(街道)执法业务培训38场,共计2200余人次参加,有效提升了基层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和执法水平。
三是推广应用“闽执法”平台。2023年,三明市工作专班积极推动全市各乡镇(街道)完成单位电子印章、数字证书申领、执法人员信息采集、执法设备配备、执法要素申领、非税系统配置等基础工作,推动各乡镇(街道)至少配备3台连接政务外网计算机和3部移动执法终端,全面应用“闽执法”平台开展线上办案,数字赋能推动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
四是探索“片区联合执法”改革。为深化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解决基层执法力量薄弱和执法专业能力不足问题,2023年在沙县区通过探寻“四个一”工作模式(即制定系列配套制度、规范执法操作程序、建立执法联动机制、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制定“一套运行机制”,下放执法权限、明确事权划分、完善权责清单梳理“一张权责清单”,成立综合执法队伍、强化统一指挥调度、构建分级监管机制抓实“一支队伍建设”,构建综合网格体系、推广运用“闽执法”平台、畅通综合执法与网格管理衔接渠道搭建“一张智治网格”)。推行“片区联合执法”以来,全区16个执法部门至少下沉或选派1名执法人员,总共参与片区联合执法人员共计93人(113人次)。每个片区由原来9—12名执法人员增加至26—30名执法人员,乡镇(街道)执法队伍不断扩大,执法程序更加规范,执法能力显著增强。
下一阶段,我局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和省司法厅《2024年度福建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持续健全完善乡镇(街道)基层行政执法机制,提升基层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
一是持续动态调整赋权事项。年内,我局将会同市委编办等有关部门对已经下放乡镇(街道)的行政执法事项进行一次评估,对基层接不住、监管跟不上的及时予以调整,推动赋权事项更加贴合实际、精准高效。
二是持续提升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健全常态化培训机制,推动乡镇(街道)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实施执法人员轮训计划,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业务能力和技能培训。督促乡镇(街道)全面应用“闽执法”平台开展线上办案,参照《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文书参考格式》,制作行政执法文书。
三是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市委编办将落实上级相关改革部署,按照“一队一策”原则抓好执法队伍的整合撤并和规范设置,推动执法力量下沉。深化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加强对县域内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和业务指导,继续强化部门派驻乡镇(街道)机构和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伍联合执法机制,扎实推进沙县区、尤溪县乡镇(街道)片区联合执法试点。
四是持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保障。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依法协助开展乡镇(街道)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推动落实行政执法经费财政投入,结合当地财政实际,将必要的执法人员培训费用、行政执法工作经费、行政执法装备配备费用等纳入财政预算保障。
三明市司法局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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