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教育局关于确认2023年三明市乡村学前教育标准化办学点的通知

日期:2023-12-25 09:52 来源:三明市教育局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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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教2023〕211

各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学前教育办学点建设与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基〔2021〕44号)和《三明市教育局关于推进乡村学前教育办学点标准化建设与评估工作的通知》(明教初〔2022〕1号)要求,在办学点自查自评、县(市、区)教育局审核评估的基础上,市教育局进行材料审查并组织评估组抽取部分办学点进行实地评估。经公示无异议,现确认2023年三明市“乡村学前教育标准化办学点”名单(详见附件)

经确认的“乡村学前教育标准化办学点”要抓好存在问题整改落实,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教质量,促进办学点可持续发展。我局将加强跟踪督促,对整改不到位或在整改期限内未完成整改工作的,取消“乡村学前教育标准化办学点”称号。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提高思想认识按计划有序推进乡村学前教育办学点建设和评估工作强化支持保障,改善办学条件,保障师资力量,加强精准帮扶,立足实际办出有特色的乡村学前教育,切实满足乡村适龄幼儿在家门口接受质量学前教育需求。

 

附件:2023年三明市“乡村学前教育标准化办学点”名单

  

                               三明市教育局

                            202312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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