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制定三明二中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通知

明发改价格〔2019〕329号
日期:2019-12-24 15:25 来源:三明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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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教育局,三明二中: 

  你局《关于商请提高三明二中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函》(明教函〔2019〕36号)收悉。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费〔2012〕567号)和《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我省公办学校学生宿舍安装空调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2〕299号)等有关规定,经实地核实三明二中学生公寓楼均已配备空调设施,经研究,现就三明二中学生公寓住宿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同意在现行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安装空调后加收标准70元/生·学年(6人间),住宿收费标准核定为570元/生·学年。 

  二、学生公寓收费标准,包括房租、定额水电费、家具折旧、卫生清理、安全保卫以及配套管理服务等费用。除超定额水电费外(定额水电按每人每月5度电、2吨水计算),学校不得对学生另行收取其它费用。 

  三、本通知从2020年春季开学起执行。三明二中应认真做好收费报告和收费公示工作,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明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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