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退回《将乐县华兴非金属矿厂万安牛栏方解石矿(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日期:2024-04-26 18:02 来源: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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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3月27日,我局受理《将乐县华兴非金属矿厂万安牛栏方解石矿(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并委托三明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组织进行技术评估。

  根据三明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出具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环评文件技术评估意见表》,报告书存在项目概况描述不全、遗漏产污环节及相应污染源强核算内容、未对雨污分流管网的布设、沉淀池容积及除尘设施等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进行论证等编制质量问题。以上问题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中所列情形。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我局决定退回该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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