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8月19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1-08-19 18:15 来源: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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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81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8222386 、8233112(传真) 

  电子邮箱:smhbspk@126.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476号 

  邮政编码:3650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2000吨/年天然生物活性物质系列产品建设项目(一期) 

福建省三明市将乐县经济开发区积善园区 

水木海清生物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福建省智鑫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福建省三明市将乐县经济开发区积善园区,占地33016.22平方米建设标准厂房6座(生产车间2个、仓库4座)以及生产辅助设施(2座),配套建设环保、消防、应急设施,主要建筑物建筑面积17736平方米,建成生产线7条,年产西瓜酮等天然生物活性物质系列产品147吨(其中西瓜酮60t/a,香兰素30t/a,对羟基苯甲醛37t/a,大茴香醛20t/a)。该项目总投资约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30万元 

(一)大气环境: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厂界100m的包含的范围。该项目车间工艺废气收集后,经低温冷凝+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P1排放污水处理站在产生有机废气和恶臭气体的部位密闭,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甲类仓库中原料贮存过程中挥发的有机废气及危险废物贮存过程挥发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由1根15m高排气筒P3排放;原料储罐贮存过程中大小呼吸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由1根15m高排气筒P4排放。 

(二)水环境:产生的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积善园区污水处理厂,废水的排放满足积善园区污水处理厂入口标准。 

(三)声环境:该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离心机、水泵、风机等各类设施,采用隔声、基础减振、消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敏感目标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该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原料包装袋、蒸馏残渣冷凝废液釜底残渣废活性炭、生化污泥、硫酸钠结晶残渣以及生活垃圾等。蒸馏残渣冷凝废液釜底残渣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相关污染控制标准;对生化污泥、硫酸钠结晶残渣进行危险特性鉴别,若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其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规范要求进行综合利用。 

水木海清生物科技(福建)有限公司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于2020年10月20日通过将乐在线公开了建设项目名称、选址、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公众意见提交的方式和途径;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于2020年11月10日至11月26日,通过在将乐在线、三明日报发布信息,在附近的文曲村、积善村政务公开栏及将乐经济开发区党务公告栏张贴公告等方式,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1年3月31日在将乐在线对报告书全本和公众参与情况说明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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