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3月1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0-03-10 15:42 来源: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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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31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310日-2020316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8222386 、8233112(传真) 

  电子邮箱:smhbspk@126.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梅列区新市北路476号 

  邮政编码:3650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沙县铭峰醇酸树脂、增塑剂等生产项目 

三明青州化工产业集中区B片区 

福建铭峰高分子有限公司 

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青州化工产业集中区B片区,项目内容为建设2幢生产车间,安装 7500吨/年邻苯二甲酸二乙酯、5000吨/年邻苯二甲酸二甲酯、5000吨/年柠檬酸三乙酯、5000吨/年三醋酸甘油酯、10000吨/年(5000吨/年×2)醇酸树脂生产装置,配套相应辅助、公用、环保工程。该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5万元。 

(一)大气环境:该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生产车间、污水处理站、原来仓库、产品仓库等外延100米区域。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增塑剂车间工艺废气、醇酸树脂车间工艺废气、操作过程与物料转移存储过程逸散废气、锅炉、导热油炉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罐区储罐呼吸废气等。增塑剂车间工艺废气、操作过程与物料转移存储过程逸散废气经“水喷淋+碱喷淋+生物滤塔”处理后通过1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醇酸树脂车间工艺废气、操作过程与物料转移存储过程逸散废气经“水喷淋+碱喷淋+生物滤塔”处理后通过1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蒸汽锅炉和导热油炉均以成型生物质颗粒为燃料,烟气经布袋除尘后通过1根35米高烟囱排放;污水处理站隔油池、调节池、厌氧池废气经生物滤塔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罐区储罐呼吸废气经碱水吸收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二)水环境:该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增塑剂工艺废水(酯化废水、中和水洗废水)、醇酸树脂工艺废水(酯化废水)、生产车间废气吸收装置吸收废水、罐区储罐废气吸收装置吸收废水、污水装置生物滤塔循环水排污水、共用生产设备清洗废水、其他辅助性生产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等,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三)声环境:该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各类风机、机泵等设备,采用隔声、基础减振、消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敏感目标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该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醇酸树脂滤渣(含破损滤布)、实验室、在线监测废液、废矿物油、醇酸树脂废水预处理污泥、废活性炭、生化处理污泥、锅炉炉渣、炉灰、生活垃圾等。醇酸树脂滤渣(含破损滤布)、实验室、在线监测废液、废矿物油、醇酸树脂废水预处理污泥、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相关污染控制标准;对生化处理污泥进行危险特性鉴别,若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其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立足于综合利用。 

福建铭峰高分子有限公司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于2019年7月23日在三明鱼网公开了建设项目名称、选址、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公众意见提交的方式和途径;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于2019年9月9日至9月24日,通过在三明鱼网发布信息、在青州镇政府、管前村、后洋新村公告栏张贴、三明日报发布信息等方式,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0年2月28日,福建铭峰高分子有限公司三明鱼网对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进行了全本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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