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年10月3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19-10-30 16:14 来源: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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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103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1030日-2019115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8222386 、8233112(传真) 

  电子邮箱:smhbspk@126.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梅列区新市北路476号 

  邮政编码:3650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2000吨/年二硝基甲苯分离项目 

三明市明溪县工业集中区三区 

福建海峡科化股份有限公司烽林分公司 

中环华诚(厦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明溪县工业集中区三区,拟利用原锅炉房和空置厂房改造建设一条二硝基甲苯分离纯化生产线,项目规模为年产高纯度2,4—二硝基甲苯(HDNT)1200 吨、低纯度2,4—二硝基甲苯LDNT)800 吨。该项目总投资约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64.8万元。 

(一)大气环境:该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生产车间外延200米区域。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溶解、结晶、蒸馏和干燥及回收过程工艺废气、锅炉烟气等。工艺废气经分子筛吸附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锅炉烟气通过1根10米高排气筒排放。 

(二)水环境:该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等,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三)声环境:该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锅炉风机、离心机、泵机、冷却水塔机组等设备,采用隔声、基础减振、消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敏感目标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该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为废原料桶、破损滤布、废碳滤棒、废分子筛、生活垃圾等。废原料桶、破损滤布、废碳滤棒、废分子筛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相关污染控制标准;其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立足于综合利用。 

福建海峡科化股份有限公司烽林分公司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于2018年9月12日通过在福建环保网发布信息、在明溪县瀚仙镇石珩村公告栏张贴等方式,公开了建设项目名称、选址、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公众意见提交的方式和途径;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分别于2018年10月15日、2019年1月21、23 日,通过在福建环保网发布信息、在明溪县瀚仙镇石珩村公告栏张贴、三明日报发布信息等方式,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9年10月23日,福建海峡科化股份有限公司烽林分公司福建海峡科化股份有限公司网站对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进行了全本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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