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年5月31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19-05-31 12:03 来源: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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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53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531日-201966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8222386 、8233112(传真) 

  电子邮箱:smhbspk@126.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梅列区新市北路476号 

  邮政编码:3650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5万吨/年电子级氟化氢项目  

三明吉口循环经济产业园  

福建三钢(集团)三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中环华诚(厦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三明吉口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规模为年产100999吨电子级EL级)氢氟酸,副产品为氟硅酸(40%浓度,3323吨/年)、有水氢氟酸(30%浓度,627吨/年)。该项目总投资约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683万元。 

(一)大气环境: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烘干废气、热风炉烟气、渣仓废气、工艺尾气、装渣废气、储罐呼吸废气、分装废气等。烘干废气经旋风除尘分离器+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30米高排气筒排放;热风炉烟气通过2根30米高排气筒排放;渣仓废气、装渣废气分别经三级水洗塔+三级碱洗塔处理后通过2根30米高排气筒排放;工艺尾气、储罐呼吸废气分别经三级水洗塔+三级碱洗塔处理后通过1根30米高排气筒排放;分装废气经三级水洗塔+三级碱洗塔处理后通过1根30米高排气筒排放。 

(二)水环境:该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渣仓废气碱洗废碱液、工艺尾气碱洗废碱液、装渣废气碱洗废碱液、储罐呼吸废气碱洗废碱液、分装废气碱洗废碱液、检修及车间冲洗废水、化验室废水、电子级氢氟酸吨桶清洗废水、冷却系统排污水、超纯水制备浓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等,经处理后排入吉口新兴产业园一期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声环境:该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各类机械设备,采用隔声、基础减振、消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敏感目标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该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氟石膏、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及纯水废膜、烘干粉尘实验室废液、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机油及其包装桶等。实验室废液、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机油及其包装桶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相关污染控制标准;其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立足于综合利用。 

福建三钢(集团)三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于2015年5月14日在在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公开了建设项目名称、选址、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公众意见提交的方式和途径;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于2019年4月17日至4月23日,通过在在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三明日报数字报、三明日报发布信息、在在吉口村村委会、岩前镇人民政府宣传栏张贴等方式,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9年4月30日,福建三钢(集团)三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对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进行了全本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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