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9年1月7日~2019年1月11日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决定的公告

日期:2019-01-15 11:40 来源:市环保局
| |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1月7日~2019年1月11日我局对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1月15日-2019121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或者三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8-8222386 8233112(传真)

电子邮箱:smhbspk@126.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新市北路绿岩新村73幢

邮政编码:365000

序号

文件名称(全文详见附件)

文号

发文时间

1

福建三明宁化湖村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

明环审函〔2019〕1号

2019年1月9日

2

三明清流五里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

明环审函〔2019〕2号

2019年1月9日

3

三明建宁饶山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

明环审函〔2019〕3号

2019年1月9日

4

三明市区黄砂110kV开关站扩建工程

明环审函〔2019〕4号

2019年1月9日

5

福建三明市区徐碧110kV变电站1号、2号主变增容工程

明环审函〔2019〕5号

2019年1月9日

6

三明尤溪汤川风电场110千伏送出工程

明环审函〔2019〕6号

2019年1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