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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份,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24,比上年同期下降0.17,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为100%,同比持平,首要污染物为臭氧。10个县(市)中,各县(市)达标天数比例均为100%,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范围为1.45~2.76,首要污染物大田为可吸入颗粒物,其余县(市)均为臭氧。全市15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19个国控断面水质符合或优于Ⅲ类,国控断面水质达标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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