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日期:2021-05-10 10:45 来源:三明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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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规范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更好地发挥他们在构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落实“五抓五做”、创建“模范机关”的积极作用。根据《福建省体育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群众体育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大众、以用为本、创新发展”的工作方针,秉承“奉献、服务、健康、快乐”的宗旨,传承无私奉献、服务社会的理念,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推动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协调发展,巩固拓展提升“三明实践”。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注册数达到1万以上,国家级、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比例有较大幅度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文化和年龄结构进一步改善,城乡比例逐渐缩小;经常从事指导工作的比例达到60%以上;逐步形成体育部门为主导、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为主体、各种社会体育组织广泛参与的组织体系,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机构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各县(市、区)普遍成立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100%以上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搭建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体育健身指导服务平台。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管理机制。 

  1.完善培训制度。依托三明学院体育与康养学院专家团队,建立健全面向全体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制度,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综合素质、指导能力和服务水平,为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持。同时改变重视审批前培训,轻视上岗后继续培训的状况,进一步开展定岗培训、定向培训、巡讲培训、远程培训等多种形式的培训,解决好因材施教,因需施教,方便实用的问题。市本级每年培训二级社会体育指导数不少于200人,各县(市、区)每年培训三级社会体育指导数不少于100人,要把农村、康养基地、旅游景区、运动特色小镇等从事健身指导的人员,纳入培训范畴,每年培训至少有30%来自乡(镇)、村。同时积极选派符合条件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参加一级、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 

  2.注册登记制度。按照《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要求,规范社会体育指导员审批,建立个人信息档案,把社会体育指导员注册登记纳入国家行政审批“五级十五同”标准化管理,统一录入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系统,并生成电子证书,实现信息共享。同时依托“志愿三明”信息服务平台,把现有社会体育指导员按照不同区域、项目、类别进行整合,组建志愿服务队伍,并确定名称及负责人,纳入“志愿三明”平台管理。 

  3.健全组织体系。加快推进县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的建立,构筑起我市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体系,把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建成社会体育指导员之家,办成依法自我管理、规范管理、科学管理的自治组织。同时,充分发挥业务职能和服务功能,提高自身规范服务能力,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扩宽领域、强化功能,不断开创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的新局面。 

  (二)充分发挥队伍的作用。 

  1.建立网格化服务。以健身指导站(点)建设为抓手,按照村、居划分区域,由所在社区(村)在综治互联网信息平台上增设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模块,并建立健全指导员机构、人员名单及晨晚练点、指导员工作制度、健身队伍(健身项目)、活动掠影等信息档案,分区域进行网格化管理,各社区(村)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健身项目指导员的培训,不断满足群众对健身的需求。 

  2.推进“1+N”服务。在不断扩大队伍规模的同时,着力推进队伍的组织化建设,通过组织化促进效用化,采取“1+N”服务形式,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服务队伍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开展体育健身指导服务,使社会体育指导员真正成为“全民健身宣传者、科学健身指导者、群众体育活动组织者、体育场地设施维护者、健康生活方式引领者”。 

  3.开展点餐式服务。针对不同人群和健身需要,组建一支由体育健身技能和理论学术水平较高的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通过“志愿三明”“三明市公共体育服务平台”等平台,按照项目、类别进行发布社会体育指导员信息,市民可根据自身健身需求,通过相关平台或电话进行预约,满足群众个性化健身指导。 

  (三)建立有效激励机制 

  1.纳入文明积分管理。推进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体系与志愿服务长效化机制紧密结合,实现有机统一,把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服务纳入文明积分管理,社会体育指导员在“志愿三明”信息平台参加志愿服务的,根据服务类别和权重换算服务时长,获得相应的文明积分,并按照积分管理办法享受体育健身、文化娱乐、免费停车等优惠政策,进一步调动社会体育指导员参与志愿服务的积极性。 

  2.开展评选表彰活动。更好地宣传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树立社会体育指导员在全民健身工作中的突出地位和良好的公益形象,提升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社会影响力,激励社会体育指导员为全民健身事业继续做好服务工作,每年由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开展1次“十佳社会体育指导员”等评选活动,对获评者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发志愿服务热情。 

  3.鼓励引入社会资金。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工作虽然属于志愿服务的范畴,但也属于公共服务范畴,需要有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物质补偿,要通过多元化、多渠道开发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无形资产,在指定产品、活动赞助、形象代言人等方面挖掘潜力,争取企业和社会赞助,为在社区、村镇、机关、学校、企业等全民健身活动站(点)开展技术指导、活动组织、器材维护、骨干培训或知识传授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给予物资上的奖励。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成立由体育部门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相关科室,负责组织协调、推进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试点工作。 

  (二)加大投入。重视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试点工作,把试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市本局每年从体育彩票公益金中至少安排10万元资金用于试点工作开展经费,各县(市、区)文体和旅游局安排一定比例经费用于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工作,并积极争取省上资金补助。 

  (三)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平面媒体、互联网、新媒体等传媒方式,开办社会体育指导员栏目,制作社会体育指导员公益广告、宣传片、宣传画等;推进信息化建设,依托三明市公共体育服务平台网站,及时发布工作和活动信息,提高信息服务能力,宣传、树立社会体育指导员良好的公众形象,扩大社会影响,提高社会认知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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