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贫困家庭安居工程专项经费的通知
明财(社)指〔2020〕81号
三明市计划生育协会:
为帮助农村计生贫困家庭逐步改善住房条件,根据省计生协会关于印发《2020年度省级计生小额贷款贴息资金和生育关怀行动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闽计生协办〔2020〕1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贫困家庭安居工程专项经费43万元,其中:建宁、泰宁、宁化、清流四个扶贫开发县(共15户)按每户2万元补助,其他县市区(共13户)按每户1万元补助。
上述款项请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130599项“其他扶贫支出”科目,请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20年贫困家庭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明细表
三明市财政局
2020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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