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探索创新农村相对贫困家庭“239”精准帮扶工作机制

日期:2020-11-18 10:38 来源:三明市农业农村局网站
| | | |

  在三明市清流县温郊乡桐坑村,9岁男孩黄子凌和姐姐遇上了困境:因为父亲病逝,母亲改嫁,奶奶的户口在他县,识别相对贫困户时户籍人口为2人,生活陷入了困境。 

  小康路上,不落下一个贫困群众。像黄子凌这样的小康“夹心层”牵动着当地党委、政府部门的心。去年以来,三明市坚持超前探索、重点突破、地方为主、先行先试的原则,围绕农村低收入家庭、高支出型家庭,在清流、建宁、泰宁、将乐等4个县在全省率先开展农村相对贫困家庭精准帮扶,探索形成农村相对贫困家庭“239”精准帮扶工作机制(“两类困难家庭认定、三步识别程序、九种帮扶措施”)。 

  今年7月,市政府下发了推广农村相对贫困家庭“239”精准帮扶工作机制的文件,在全市全面推广“239”精准帮扶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农村相对困难人口“两不愁三保障”问题,扶持小康“夹心层”相对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通过帮扶,黄子凌奶奶的户口迁入黄子凌户上,1家3人申报了低保,奶奶申报上了城乡居民养老金,其母亲被介绍到本村就近的矿业公司上班,姐弟俩获得教育助学金,困境得到了解决。 

  类似这样的帮扶在三明各处进行着。截至目前,全市累计使用专项帮扶资金600多万元,带动发展产业588户、落实医疗救助274人次、进行教育资助248人次、兑现住房安全保障政策12户。   

  明确标准规范识别 “夹心层”有了保障 

  根据该机制,明确了将农村低收入型和农村支出型困难家庭识别为农村相对贫困家庭,突出“两类人群”:即除2016年初“回头看”后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外,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地低保标准1.3倍的农村家庭和家庭成员中因病、因残、因学、因灾等导致家庭支出较大,且扣除重大支出后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农村家庭。 

  同时,明确近3年内有新建住房或在城镇购买商品房的农户、子女有赡养能力但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农户、家庭人均金融资产超过当年度低保标准4倍的农户、拥有小汽车或大型农机具的农户、直系亲属中有财政供养人员的农户以及好吃懒做、有吸毒、酗酒、赌博等恶习的农户,原则上不认定为相对贫困户。 

  机制规范了识别程序。严格采取一申请、三审核、两公示一公告的“三步工作法”进行识别认定。一是由农户向户籍所在地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二是依次通过村委会、乡镇(街道)、县级扶贫办三道审核;三是执行村委会公示、乡镇(街道)、县级公告三步程序,最终确认农村相对贫困人口名单。 

  泰宁县朱口镇寨色村村民冯作秦,妻子智力二级残疾,孩子在读初中,生活困难。得知帮扶政策后,冯作秦向村委会递交了书面申请。经过村委会、乡镇(街道)、县级扶贫办审核并公告后,冯作秦被确认为农村相对贫困人口。 

  截至目前,全市已识别农村相对贫困户943户2640人,正在比对识别6000余人。 

  落实分类帮扶 “九种举措”助力振兴 

  在精准识别的基础上,由扶贫办实施综合管理,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行帮扶。 

  去年,将乐县白莲镇大里村相对贫困户温文亮,获得产业发展资金补助3000元,通过种植水稻、花生等农作物,实现增收4000元。同时,扶贫干部帮助介绍温文亮就近到水泥厂、碾米厂打零工,年增加收入2万元。目前,温文亮一家实现人均增收3000元,人均年收入达7500元。 

  温文亮是众多受益者之一。三明市结合就业、产业、金融等帮扶,落实就业岗位推送、创业资金支持政策,促进增产增收。在就业帮扶上,对有就业意愿的相对贫困家庭劳动力,每年至少推送2次以上适合就业的岗位信息;实施家门口扶贫就业工程,常态化组织公益性岗位开发,确保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相对贫困劳动力实现全面就业。在产业帮扶上,对发展特色优势农业和农产品加工、电子商务、“农家乐”、林下经济等项目的农村相对贫困家庭,提供产业发展资金补助,每户补助资金一般不超过5000元。 

  通过教育、医疗、住房安全等帮扶,补齐“三保障”短板弱项。在教育帮扶上,学前教育阶段、义务教育阶段,享受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政策;普通高中教育阶段,按每年不高于1600元学杂费、3000元国家助学金予以资助。在医疗帮扶上,相对贫困人口患病住院的,在第三次精准补助后再对自费医疗费用按5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不超3万元。 

  去年,将乐县光明镇光明村余秀英,就通过医疗补助,落实10723元医疗补助金,有效缓解了医疗负担重的问题。 

  众人拾柴火焰高。三明市还通过结对帮扶、综合保障、社会帮扶等措施,助推形成帮扶合力。 

  在结对帮扶上,建立党员干部、专业技术人员与农村相对贫困家庭“点对点”“一对一”“多对一”等多形式的结对帮扶模式,每户相对贫困户派1名干部结对帮扶。在综合保障上,对无劳动能力的相对贫困对象,进一步强化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确保应保尽保;鼓励和支持各地对符合条件的农村相对贫困人口由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 

  为保障扶持资金,三明市加大统筹力度,实行专项管理,从今年起将中央财政、省财政下达三明扶贫改革试验区的资金切出50%用于农村相对贫困家庭精准帮扶。2020年,全市已安排相对贫困家庭帮扶资金2100万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