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第三批)专项资金的通知
市农业农村局:
为做好渔业互助保险、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等工作,促进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预算安排,现下达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55.12万元 (详见附件)。请按照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管理,及时拨付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完成约束性任务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大专项内统筹使用本批次资金。
附件: 1.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第三批)专项资金分配表
2.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第三批)专项资金任务清单
三明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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