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民政局关于提前下达市委、市政府苏区调研办实事项目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3-12-26 11:23 来源:三明市农业局
| | | |

各县(市、区)财政局、民政局(老区办): 

  为支持我市原中央苏区县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助力革命基点村和重点老区村脱贫攻坚,根据中共三明市委《关于支持和促进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明委[2011]78号)和三明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等单位〈关于三明市革命基点村和重点老区村市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明政办[2011] 166号)文件的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县(市、区)2023年市委、市政府苏区调研办实事项目资金万元(具体详见附件),待 2024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款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130504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科目。请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23年市委、市政府苏区调研办实事项目明细表 


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民政局 

 2023年12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