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财政局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客家文化(闽西) 生态保护实验区专项资金的通知
明财(教)指〔2023〕45 号
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有关县财政局、文体和旅游局:
为推进我市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实验区整体工作及重点任务的落实,经市政府同意,现下达市级文化发展专项资金100 万元,用于我市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区创建和发展工作(具体项目金额及列支科目详见附表)。请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专款专用,并做好绩效目标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1. 2023 年市级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实验区
专项资金安排表
2. 专项支出绩效目标表
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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