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助经费的通知
明财(农)指〔2023〕52号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各县 (市、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推进衔接乡村振兴,扶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林业局组织开展2023年市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单位评定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对获评的市级农民合作社及家庭农场予以一定补助,现下达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项补助经费200万元 (详见附件),款列“2130505生产发展”。
请按照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管理,及时拨付资金,并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管理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完成约束性任务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大专项内统筹使用本批次资金。
附件: 1.2023年市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助经费分配表
2.2023年市农业农村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评审考核等相关费用绩效目标表
3.2023年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绩效目标表
4.2023年市级家庭农场示范场绩效目标表
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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