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第二批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的通知
明财(农)指〔2023〕48号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三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各县(市、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做好现代特色农业工作,根据《三明市品牌农业创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明财农〔2019〕6号)等相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下达2023年第二批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310万元,其中:用于2023年度新增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补助220万元、企业参展补助10万元、合作共建经费50万元、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经费30万元,款列“2130505-生产发展”科目。
请按照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管理,及时拨付资金,并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管理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完成约束性任务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大专项内统筹使用本批次资金。
附件:1.2023年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分配表(第二批)
2.2023年农业产业化专项任务清单(第二批)
3.2023年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第二批)
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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