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以工代赈省级财政配套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3-06-05 18:13 来源:三明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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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以工代赈省级财政配套资金的通知

 

明财(建)指202351号

 

宁化、大田县财政局、发改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以工代赈省级财政配套资金的通知》(闽财建指202335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2023年以工代赈省级财政配套资金200万元,资金分配情况见附件1,列“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科目。

请按照《福建省以工代赈省级财政配套资金管理办法》《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要求,及时下达拨付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使用。请加强资金和项目具体使用管理、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工作,对照绩效目标表(附件2)落实好相关指标,落实资金项目公告公示责任,严格执行建设程序,加快建设进度,使项目发挥应有效益;要积极组织农村脱贫群众和其他低收入人口参与项目建设,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在确保劳务报酬发放金额不低于省级补助资金15%的基础上,尽最大可能提高占比。

 

附件:1.2023年以工代赈省级财政配套资金分配表

2.2023年以工代赈省级财政配套资金绩效目标表

 

 

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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