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新型农业补助经费的通知
明财(农)指〔2022〕40号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县(市、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
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的实施意见》(明政文〔2012〕65号)和《关于大力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明政文〔2014〕41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批准,现下达2022年市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项补助经费160万元(详见附件),其中:下达市农业农村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作经费19万元,款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下达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家庭农场示范场补助经费141万元,款列“2130505-生产发展”。请按照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管理,及时拨付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2年市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助经费分配表
2.2022年市农业农村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作经费绩效目标表
3.2022年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绩效目标表
4.2022年市级家庭农场示范场绩效目标表
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