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收回部分2025年省级财政造林绿化补助资金明细表

日期:2025-06-05 11:07 来源: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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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县别 收回补助资金
合计 1383.98
三元区 44.26
明溪县 55.11
清流县 101.49
宁化县 168.19
永安市 57.76
大田县 15.1
尤溪县 522.51
沙县区 126.76
将乐县 213.43
泰宁县 42.61
建宁县 36.76

  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全过程管理的通知》(明政文〔2022〕27号)要求,现将《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林业局关于收回部分2025年省级财政造林绿化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资环指〔2025〕16号)中由市级分解收回的1383.98万元专项资金安排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如有异议,可拨打以下电话咨询投诉。  

  市林业局监督电话:0598-8863353

  驻市林业局纪检组电话:0598-8863772 0598-8863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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