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林业专项资金的通知
三明市林业局,各县(市、区)财政局、林业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资环指〔2019〕15号)精神,经市政府批准,现分解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17622.32万元,同时下达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资金使用应严格按照《福建省省级以上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7〕41号)和《关于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加强省级以上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闽财农〔2019〕7号)、《福建省省级财政林下经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6〕88号)及《福建省省级财政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8〕3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三明市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汇总表
2.三明市2020年中央财政森林资源培育-林木良种培育补助资金安排表
3.三明市2020年中央财政森林资源培育-造林补助资金分配表
4.三明市2020年中央财政森林资源培育-森林抚育补助资金分配表
5.三明市2020年中央财政森林资源保护-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分配表
6.三明市2020年中央财政森林资源保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资金安排表
7.2020年中央财政森林资源保护-天然林停伐补助(县属国有林场改革)资金分配表
8.三明市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提前下达部分)绩效目标表
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林业局
202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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