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三明市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

日期:2022-07-13 16:02 来源:三明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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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6月29日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三明市财政局局长  苏迎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2021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报告,请审查。

  一、2021年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2021年,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来明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着力实施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积极财政政策,全年财政收支运行总体平稳,有力促进全市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

  1.收支及平衡情况

  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9,465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9.03%,比2020年(下同)增长1.98%;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95,163万元、下级专项上解4,770万元、上年结转78,172万元、调入资金156,605万元、债务转贷收入58,794万元(其中新增债券18,276万元,外债转贷3,388万元,再融资债券37,13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8,404万元,收入总量901,37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3,828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78.56%,增长6.83%;加上补助下级支出34,40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7,15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5,264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6,825万元,支出总量747,469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153,904万元,其中:单位指标结转60,758万元、省市专项结转93,146万元。截止5月底,结转资金已下达80,771万元。

  汇总市本级和县(市、区)决算,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35,124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8.7%,增长2.12%;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760,951万元、上年结转196,740万元、调入资金548,761万元、债务转贷收入720,423万元(其中新增债券153,426万元,外债转贷9,483万元,再融资债券557,514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9,015万元,收入总量4,481,01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95,584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85.44%,增长4.91%;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23,49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624,782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9,541万元,支出总量3,953,40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527,612万元。

  2.财政转移支付情况

  省财政对市本级转移支付补助295,163万元。包括:①税收返还16,923万元,已纳入年初本级预算统筹安排。②一般性转移支付219,652万元,主要有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和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等11类一般转移支付资金。其中:调整工资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转移支付等6项资金计15,819万元已纳入年度预算统筹安排支出;均衡性转移支付清算资金、工资改革转移支付补助等4项财力性补助资金计1,951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其他201,882万元均有特定用途,主要用于卫生健康、教育、交通运输、农林水、公共安全等方面支出。③专项转移支付补助58,588万元。属于明确具体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补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农林水、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社会保障和就业、节能环保、商业服务业、卫生健康等方面支出。

  市本级对下级财政转移支付补助34,401万元,包括:①一般性转移支付10,970万元,主要是共同事权转移支付补助8,881万元,结算补助1,280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431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配套378万元。②专项转移支付补助下级23,431万元,其中省级专项结转安排9,775万元,市本级专项安排13,656万元,主要用于农林水、住房保障、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和就业、科学技术、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收支及平衡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94,878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2.65%,下降22.17%;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951万元、上年结转39,959万元、调入资金54,769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02,967万元(其中新增债券47,440万元,再融资债券55,527万元),收入总量494,524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286,103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89.58%,下降35.17%;加上补助下级支出2,983万元、调出资金94,95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77,197万元,支出总量461,241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33,283万元。截止5月底,结转资金已下达25,525万元。

  汇总市本级和县(市、区)决算,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996,821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87.46%,下降15.94%;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9,491万元、上年结转108,848万元、调入资金78,51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006,504万元(其中新增债券636,629万元,再融资债券369,875万元),收入总量2,230,174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159,656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84.26%,下降26.23%;加上调出资金381,98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71,796万元、上解支出34万元,支出总量2,013,47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216,701万元。

  2.财政转移支付情况。省财政对市本级转移支付补助1,951万元,包括民航发展基金补助887万元,彩票公益金1,064万元。市本级对下级财政转移支付补助2,983万元,其中省级专项结转安排753万元,市本级专项安排2,23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彩票公益金等方面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收支及平衡情况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904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15.58%,下降3.92%;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64万元,收入总量9,16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722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0%,下降38.25%;加上调出资金1,982万元,支出总量7,70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1,464万元。截止5月底,结转资金已下达264万元。

  汇总市本级和县(市、区)决算,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3,20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10.02%,增长9.54%;加上上级补助收入412万元、上年结转119万元,收入总量13,73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559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5.02%,下降30.55%;加上调出资金4,312万元,支出总量11,871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1,860万元。

  2.财政转移支付情况。省财政对市本级转移支付补助412万元,已下达县(市、区)148万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其余264万元结转下年。截止5月底,转移支付结转资金已全部下达县(市、区)。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市本级统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9,72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1.52%,增长36.21%;加上上年结转2,131万元,收入总量61,85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8,672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9.74%,下降12.56%。收支相抵,年终结转3,179万元。

  全市统筹的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30,592万元(失业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为调整预算数的103.92%,增长12.54%;加上上年结转330,239万元,收入总量760,83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65,833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5.98%,增长5.6%。收支相抵,年终结转294,998万元。

  截至报告日,上述2021年决算数据,省财政厅尚未批复,批复后数据若有变动,将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工作情况

  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市第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育财源控支出,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面对疫情影响和减税降费带来的增收困难,各级财税部门加强收入组织,大力培植财源,积极向上争取支持,全力兜牢“三保”底线。一是加强组织收入。强化对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重要税源的跟踪服务、政策指导,规范税收征管,努力聚财增收。做好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后的征管工作,有效防止非税收入流失。盘活国有资源资产,全市闲置资源资产处置收入5.05亿元。进一步做大国有资产经营收入规模,增加地方可用财力。二是大力培植财源。不折不扣落实落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新增减税降费7.31亿元,促进实体经济加快恢复增长。深化拓展“一企一策”“一业一策”,助力百亿龙头企业和千亿产业集群培育发展,推动我市老工业基地转型升级,加快构建“433”现代产业体系。三是强化向上争取。积极对接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政策,全市争取转移支付资金180.08亿元,同口径增长3.27%。争取债券资金171.74亿元,同比增长31.09%。争取省上支持我市行政区划调整,确保两区合并后财力补助不减少并有所增长。四是严格支出管理。有序把握支出节奏,分清项目轻重缓急,确保疫情防控、“六稳”“六保”等重点领域资金需求,确保基础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公共交通等基本公共服务正常运转。继续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压减一般性支出,缓解财政支出压力。五是兜牢“三保”底线。加强“三保”预算事前审核,全市安排支出170亿元,及时足额保障“三保”支出。市本级在土地基金短收9亿元的情况下,通过动用稳调基金、偿债基金弥补缺口,保障了“三保”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出。

  (二)强弱项补短板,民生保障更加扎实

  全市安排民生支出248.11亿元,同比增长4.86%,占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15%,比全省平均水平高4.79个百分点。一是疫情防控保障有力。全市统筹2.54亿元,重点支持医疗救治体系建设、疫情防控人员补助、设备和防控物资、医疗机构基本建设、应急物资保障、提升市级医疗卫生机构核酸检测能力、保障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应检尽检”等方面。统筹安排2.96亿元,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疫苗及接种费用财政补助比例从30%提高至100%,支持全民免费接种疫苗。二是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全市统筹1.01亿元就业补助资金,提高公共就业服务水平,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就业创业。全市筹措2.43亿元,提高城镇企业离退休职工养老金待遇。预算安排3.25亿元,弥补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争取工伤、职工医保省级调剂金2.96亿元,确保政策及时兑现。省市下达1,543万元,继续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预算安排1,200万元,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省市下达907万元,加快建立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全市统筹9.62亿元,实施老旧小区、公租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三是教育发展提质增效。累计筹措14.69亿元,支持加快市本级办学能力提升,推进基础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支持市区教育补短板应急项目建设,落实“双减”政策、推动课后服务扩面提质,实施职业院校“双高计划”和产教融合,推进高校内涵发展,健全全覆盖学生资助体系。四是文体事业稳步提升。全市筹集3.37亿元,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支持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深化沪闽(三明)文旅合作和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等。筹措1,728万元,扎实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巩固提升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成果。统筹8,800万元,推进我市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工作,加强竞技体育人才培养、支持全民健身运动等。五是社会治理持续深化。全市统筹2.27亿元,支持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加强安全生产、消防事务、防灾减灾救灾等领域经费保障。安排综治(平安建设)经费1.47亿元,保障城乡综治、平安创建、扫黑除恶等工作,我市荣获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统筹2,078万元,将全市191个社区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社区有效运转。

  (三)抓攻坚促改革,服务发展更加有力

  聚焦重点领域改革攻坚,加强资金调度,落实要素保障,支持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一是支持医改。投入6.14亿元,支持全市公立医院改革,保障医改“六大工程”实施,三明市被列为全国首个深化医改经验推广基地,医改成为全国样板。争取中央财政医改专项补助资金0.5亿元,支持提升我市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累计筹集9.31亿元,推进市第一医院生态新城分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体迁建项目建设,支持我市与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分别合作共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二是推进林改。全市统筹8.25亿元,支持实施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进一步推进林票、碳票、福林贷、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探索,支持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改保持全国领先,其中实施林区生态文明试验区重大项目,获得中央和省上补助资金2亿元。三是助推教育改革。筹集4,512万元,用于实施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四大工程”,推进教育部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建设,助力打造三明改革新品牌。四是推进乡村振兴。争取省级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补助资金3.52亿元,市本级安排专项资金8,995万元,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市争取粮食生产发展资金3.79亿元,足额安排地方配套粮食风险基金,确保我市粮食安全。五是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全市统筹10.84亿元,深化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被评为生态环境领域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获国务院督查激励奖励。

  (四)严监管提绩效,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不断夯实财政管理基础,推进财政改革创新,着力提升财政理财成效。一是依法接受监督。认真落实市人大关于2021年预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等决议、审查报告,依法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预算执行、决算、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情况,充分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认真办理建议提案。压实审计整改责任,限时按项逐条落实整改要求。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市本级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在预算编制环节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在决算环节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并强化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推动市、县两级不断巩固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成果,在2021年7月财政部公布的“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考核排名中,清流、将乐、宁化、明溪、尤溪五个县进入全国前200名,我市上榜数连续两年位列全省设区市第1名,累计获得奖励资金1.06亿元。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市本级统筹安排19.07亿元用于偿还政府性债务本息,严格按照省定限额举借政府债务,从严控制债务规模,全市法定债务余额控制在限额以内。加大政府债券项目督查力度,督促加快债券资金使用进度,进一步规范债券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财政资金监管。做好直达资金监督管理,及时下达直达资金49.85亿元,提高资金拨付效率。推进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提质扩面增效,惠及295.17万人次。提升评审效能,完成评审项目114个,审减资金2.04亿元,综合审减率8.67%。五是全面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在2020年改革试点基础上,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和精准性。积极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预算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财政收支决算有关情况说明

  (一)市本级收支决算分析及支出政策实施具体情况

  市本级收支决算与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报告的快报数相比,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数与快报数一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减少0.98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减少0.34亿元,主要是决算时剔除按权责发生制在2020年已列支的支出;社保基金收入增加0.98亿元,主要是县级财政补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的新冠疫苗费用0.8亿元在决算时确认为收入;社保基金支出减少1.38亿元,主要是2021年10月上线的医保系统国家平台联网结算不及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末支出延迟支付。

  从收入决算看,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95亿元,增长1.98%。一是税收收入16.99亿元,增收1.22亿元,增长7.73%。其中:增值税8.83亿元,增长0.92%;企业所得税2.24亿元,增长51.66%,主要是受价格上涨煤炭加工企业效益提升及闽光云商企业所得税增收;个人所得税0.52亿元,与上年持平;其他小税种5.4亿元,增长7.49%,主要是市区财政体制调整,契税、耕地占用税、车船使用税由独享变为分享。二是非税收入8.96亿元,减收0.71亿元,下降7.39%,主要是专项收入减收1.17亿元、罚没收入增收1.06亿元、捐赠收入减收0.78亿元。

  从支出决算看,市本级与民生相关的重点支出43.01亿元,增长9.72%,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28%,比上年提高2.01个百分点。主要支出项目及政策实施情况:教育支出9.82亿元,增长7.76%,主要是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用于建设补助的调入资金增加0.4亿元、争取职业教育省级补助资金增加0.24亿元。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2021年安排市委党校迁建项目资金1亿元。落实全市义务教育“两免一补”经费2.61亿元,兑现高校、中职和高中国家奖助学金及免学费资金。筹措1.79亿元,推进全市公办幼儿园、校安工程建设和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筹措0.9亿元,支持三明学院硕士点培育。落实基础教育正向激励机制和教师精神文明奖,提高教师收入水平,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待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3亿元,增长64.61%,主要是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2.93亿元提前在2019年下达导致上年支出基数低。安排资金2.43亿元,连续第17年提高退休职工养老金待遇。筹集就业补助资金1.01亿元,提高公共就业服务水平,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就业创业。卫生健康支出13.6亿元,下降0.99%,主要是2021年疫情防控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省级补助资金有所减少。争取资金9.45亿元,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从年人均550元提高到580元,稳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从74元提高到79元。筹集资金2.54亿元,重点支持医疗救治体系建设、提升市级医疗卫生机构核酸检测能力和保障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应检尽检”等方面。节能环保支出1.48亿元,增长40.13%,主要是争取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0.41亿元,支持三钢闽光烧结南区一次料场封闭工程、220㎡烧结机烟气SCR脱硝等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农林水支出2.78亿元,增长15.43%,主要是中央、省水利专项补助资金增加0.92亿元。争取水安全保障工程专项中央基建投资1.3亿元,支持市级重点水利工程闽江上游沙溪流域防洪四期工程(三明段)建设。统筹衔接资金0.89亿元,全力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筹集0.25亿元,支持美丽乡村精品示范村和乡村振兴示范县建设。安排专项资金0.13亿元,支持市区现代农业发展及农业品牌建设,培育新型农村经营主体。交通运输支出4.79亿元,增长3.36%,主要是用于交通项目的地方一般政府债券资金比上年增加0.45亿元。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45亿元,用于国道534、国道205台江连接线等市区中心城市道路建设,安排高速公路、南龙铁路三明段资本金0.68亿元,市本级安排公交发展专项资金0.2亿元,扶持公共交通,确保了我市公交事业可持续发展。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4亿元,增长10.88%,主要是争取中央基建投资0.18亿元用于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筹集资金1.01亿元,支持万寿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情景剧《风展红旗如画》演出、沪闽(三明)文旅合作,落实文化馆站免费开放,推进文旅康养产业加快发展,推动全民健身、体育场所开放和开展体育竞技活动。

  (二)本级预算调整、使用和超收收入安排情况

  1.预算调整使用情况。根据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的2021年市本级收支预算调整议案,一是调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53亿元,用于:①市区中心城市道路建设1.2亿元;②市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0.2亿元;③三元街及城关大桥桥面改造工程0.1亿元;④闽江沙溪口至台江航道整治工程0.03亿元。二是调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14亿元,用于三明市第一医院生态新城分院项目后续建设项目。以上安排项目资金年内已拨付到位。

  根据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批准的2021年市本级收支预算调整议案,一是一般公共预算,通过动用稳定调节基金0.35亿元、调入资金0.4亿元、债务转贷收入0.43亿元,共计1.18亿元,用于:①三明学院硕士点培育专项经费0.4亿元;②全员核酸检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0.2亿元;③卫生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提升项目0.12亿元;④招商引资专项340万元;⑤债务转贷支出0.43亿元,其中世行贷款医改项目0.13亿元、国道534线三元区村头至荆东段二期工程0.12亿元、儿童公园建设项目0.1亿元、麒麟山与绿道连接线建设项目0.08亿元。二是政府性基金预算,①调减国有土地出让收入8.5亿元,对应调减收储补偿成本3.02亿元、政府偿债基金和隐性债务还本付息支出2.25亿元、调出资金1.7亿元、乡村振兴预留资金0.8亿元、保障性住房等支出0.73亿元;②调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61亿元,主要用于三明市区供水改造提升工程建设项目0.56亿元、武夷新区至沙县高速公路建设项目0.5亿元、三明市飞灰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0.5亿元、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公寓楼建设项目0.4亿元、市区餐厨垃圾处置建设项目0.35亿元、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整体提升建设项目0.3亿元。以上项目除全员核酸检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剩余363.97万元结转下年使用外,其余均已调整或拨付到位。

  2.超收收入安排情况。当年市本级地方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9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99.03%,市本级当年无超收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29.49亿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2.65%,当年超收0.76亿元,除按照规定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21亿元外,其余专项结转。

  (三)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规模、使用情况

  2020年底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存6.48亿元,2021年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84亿元,通过清理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资金结余,当年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68亿元,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7.32亿元,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不足。2022年年初预算已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69亿元,动用后余额3.63亿元。

  (四)财政结转资金使用和资金结余情况

  2020年市本级财政结转资金总量11.81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82亿元,政府性基金3.99亿元,2021年已下达(拨款)6.48亿元,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68亿元,当年新增指标结转18.37亿元,年末结转18.72亿元。年末结转按资金性质划分,一般公共预算15.39亿元,政府性基金3.33亿元;按指标来源划分,单位指标结转8.63亿元,省市指标结转10.09亿元。

  (五)预备费使用情况

  2021年市本级预备费预算数4,000万元,实际下达2,298.27万元用于预算执行过程中难以预见的开支,结余1,701.73万元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按《预算法》的规定,将当年预备费动用情况按程序报批。预备费支出的主要项目有:换届选举经费300万元,中长期战略规划和2021-2035年重大项目研究经费200万元,沙县小吃产业发展基金200万元,救灾物资采购资金146.95万元,生物安全二级负压实验室建设和仪器设备购置100万元,援疆工作队工作经费100万元,粮食面积、产量和畜牧业全面统计业务经费73万元,基层干部关心关爱经费70万元,创建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工作专项经费50万元,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工作专项经费50万元,《风展红旗如画-走进三明苏区》编辑出版发行经费38.22万元,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专项工作经费30万元,少共国际师史研究工作经费30万元等。

  (六)经批准举借债务的规模、结构、使用、偿还情况

  2021年市本级举债情况:一是经批准举借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年末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58.3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66.78亿元、专项债务余额91.55亿元),比上年债务余额155.66亿元增加2.67亿元,控制在省财政厅核定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86.42亿元之内。二是地方政府债务余额结构、使用情况。按举债资金投向分,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主要投向公路(40.27亿元)、保障性住房(28.33亿元)、市政建设(17.52亿元)、机场(11.42亿元)、医疗卫生(9.43亿元)、土地储备(8.27亿元)、教育(1.55亿元)、铁路(1.35亿元)等公益性项目建设。按当期新增债务举借来源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6.57亿元,外债转贷资金0.34亿元,再融资债券资金9.27亿元。以上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截至5月末,项目单位实际支出4.93亿元,使用进度75.04%。其中,新增一般债券资金项目单位实际支出1.83亿元,使用进度100%;新增专项债券资金项目单位实际支出3.1亿元,使用进度65.4%。三是地方政府债券到期本息偿还情况。2021年市本级已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13.25亿元,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券利息5.82亿元。

  (七)重大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及绩效情况

  重大项目投资是稳经济促发展的重要内容,2021年多渠道筹集41.29亿元,支持重大项目建设。一是筹集各类资金35.22亿元(含债券资金0.5亿元),支持重大交通项目建设,年内完成投资50.01亿元。其中,兴泉铁路三明段明溪、三元、大田站的地方配套工程及外部环境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兴国至清流段于2021年9月底建成通车;莆炎高速公路明溪城关至建宁里心段和尤溪中仙至大田广平段147.74公里建成通车;武沙高速公路三明段高桥互通工程开工建设。交通重大项目的建设为三明加强招商引资、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区域协作创造更加有利条件,为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加快建设“一区六城”提供了有力支撑。二是市本级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6.57亿元,用于三明市第一医院生态新城分院项目、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整体提升、三明市区供水改造提升工程、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家园7号学生公寓楼等项目建设支出,有力推动了我市医改再出发,为提升我市医疗、教育水平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提供重要资金支持。

  (八)2021年度审计报告指出问题整改情况

  我局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针对审计工作底稿反映的问题,正组织相关单位及科室核对情况,对于能马上整改的,做到边审边改,目前已整改情况如下:一是预算执行方面。结存在财政专户未及时缴库的非税收入5,029.25万元,已于4月全部上缴金库;沉淀在预算部门和执收单位的非税收入392.94万元,已于4月上缴105.8万元。二是转移支付管理方面。上年结转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7,201.5万元,截至目前已下达26,408.3万元,下达率97.08%。三是财政管理方面,市疾控中心收到的各县(市、区)上缴的新冠疫苗款1,720万元未及时清缴,已于5月清缴入库1,720万元。下阶段,我局将根据审计报告,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和计划,将整改情况专题向市人大财经委报告。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1.市本级预算周转金情况。根据《预算法》规定,预算周转金主要用于调剂预算年度内季节性收支差额,考虑到近年我市每年争取中央、省级专项资金金额较大,上级专项资金调度足以用来调剂季节性收支不平衡,为此市本级仍按往年做法,暂时没有建立预算周转金制度。

  2.债券结余资金使用情况。我局高度重视结余债券资金的使用,每月汇总资金使用情况,定期通报使用进度,推动项目加快建设,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今年以来,市本级2021年结转的新增债券资金已支出1.21亿元,使用进度从去年末的56.66%提高到今年5月末的75.04%,提高了18.38个百分点。

  以上报告,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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