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三明市环境保护状况公报

日期:2012-06-05 10:1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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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六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第六阶段)〉的通知》(环办[2011]3号)要求,现发布《2011年三明市环境保护状况公报》。

  一、环境质量状况

  2011年,辖区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地表水水质保持优良水平;三明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连续二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城市声环境质量基本稳定。

  (一)地表水环境质量

  2011年,辖区地表水环境质量保持优良水平。沙溪、金溪、尤溪三个水系水质达标率为99.0%,与上年持平。17个省控断面中,Ⅱ类、Ⅲ类水质断面的比例分别为39.2%、59.8%。

  沙溪Ⅰ~Ⅲ类水质达标率为98.6%,与上年持平,水质为优。全年仅沙12断面(沙县与南平交界的水汾桥断面)出现1次超标,超标项目为溶解氧。沙溪三明市区段3个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与上年持平。

  金溪水质为优,水质达标率100%,与上年持平。

  尤溪水质为优,水质达标率100%,与上年持平。

  泰宁金湖、安砂水库、东牙溪水库三个湖库全年水质保持Ⅲ类水平,均处于中营养状态。

  全市20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年平均达标率为99.7%,较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除清流县水源地1月份出现一项超标外,其余水源地各监测指标均达标。

  三明市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年达标率为100%,与上年持平。

  (二)环境空气质量

  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持优良水平。

  三明市区空气污染指数年均值为71,与上年持平。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91.5%,较上年提高1.4个百分点。主要污染物年日均值连续两年达到国标二级,其中,二氧化氮优于一级,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达到二级。

  明溪城区空气质量达到国标一级,永安、宁化、建宁、清流、沙县、大田、尤溪、将乐、泰宁九个县(市)城区空气质量达到国标二级。

  三明市区和沙县、尤溪、大田四个区域出现酸雨,其中三明市区年酸雨率80.0%,较上年上升30个百分点,降水pH年均值为4.37,同比下降0.63个单位,属重酸雨区。沙县年降水酸雨率为67.9%,较上年上升31.7个百分点,降水pH年均值由上年的5.22下降为4.95,属中酸雨区。尤溪年酸雨率为1.5%,较上年下降26.1个百分点,降水pH年均值为6.59,为非酸雨区。大田年酸雨率为2.4%,降水pH年均值为6.93,为非酸雨区。

  (三)声环境质量

  全市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三明市区噪声污染初步控制。

  三明市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A)声级为54.6分贝,与上年持平,属“较好”水平。10个县(市)中,泰宁属“好”水平,永安、将乐、宁化、明溪、大田、建宁6个县(市)属“较好”水平,沙县、清流、尤溪3个县属“一般”水平。与上年相比,永安市的区域环境噪声有所好转,其余9县基本持平。

  三明市区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A)声级为69.8分贝,属“较好”水平,比上年上升0.4分贝。10个县(市)中,除永安市、将乐县交通噪声属“较好”水平外,其余8个县均属“好”水平。与上年相比,永安市和清流、将乐县交通噪声平均值上升,泰宁、建宁县交通噪声平均值下降,其它5县基本持平。(四)自然生态环境

  全市生态环境状况总体良好,森林覆盖率居全省前列,生物多样性丰富,水土流失面积逐步减少,农村和农业污染控制工作有待加强。

  全市耕地面积288.45万亩,全年耕地补充面积1.64万亩,建设占用耕地面积6548.55亩。

  年实施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3090.7公顷。其中水保林、经济林、种草措施治理3775.9公顷,封育治理17841.6公顷。

  全市森林面积176.37万公顷,森林覆盖率76.8%,活立木总蓄积量达1.15亿立方米。

  全市有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47.45万亩;年生猪存栏、出栏数分别达113.55万头和189.02万头;共有6家企业/32个产品获得有机食品认证,60家企业/83个产品通过绿色食品认证,102家企业/177个产品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

  全市现有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4个和7个,总面积达8.03万公顷;自然保护小区1060个/9.5万公顷;森林公园21个/2.29万公顷;风景名胜区7个/2.77万公顷。

  三明市区园林绿化面积达11.99平方公里,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41.63%。永安市区园林绿化面积达9.11平方公里,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44.77%。

  二、污染源状况

  2011年全市纳入环境统计的重点企业767家,其中国控污染源53家,省控污染源34家,集中式污水处理厂12家。(一)废水排放

  全市年废水排放总量为23153.55万吨,较上年下降2.2%,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占总量的64.03%)下降6.26%。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56991吨,较上年下降4.11%,其中工业化学需氧量15087吨,较上年下降1.94%;氨氮排放量6754吨,较上年下降5.28%,其中工业氨氮1645吨,较上年上升4.17%。市区工业废水排放量3053.26万吨,较上年下降12.67%;工业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为2391.82吨和793.26吨,分别较上年下降3.58%、4.44%。(二)废气排放

  全市废气中,二氧化硫年排放量为49470吨,较上年下降7.35%,其中工业二氧化硫占总量93.47%,较上年下降7.94%;氮氧化物年排放量41910吨,较上年上升2.23%,其中工业氮氧化物占总量85.03%,较上年上升5.69%;烟粉尘合计年排放量为34904.80吨,较上年下降22.18%,其中工业烟粉尘占总量99.75%,较上年下降15.83%。市区废气中,工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年排放量分别为13695.21吨、7823.65吨、3177.58吨,分别比上年下降39.04%、5.37%、57.31%。(三)固体废物

  全市工业固体废物年排放量为0.076万吨,较上年下降95.03%。

  三、环保措施与行动

  (一)落实“环评”、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和“三同时”制度

  认真执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严格环境准入,从源头上控制新的污染排放和生态破坏,推动环境保护参与综合决策。全市年办理建设项目环评审核审批1899个,其中,市本级191个,有力支持了海西重汽、厦沙高速公路等重点项目建设。同时,年完成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33个。

  (二)进一步规范排污许可证管理

  根据《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和《福建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在简政放权、提高效率的同时,进一步规范了排污许可证发放的受理、核实、初审、公示、复核、审批等。2011年,市本级共发放排污许可证50个。

  (三)强化污染源日常监管

  严格执行环境监察制度,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一般性巡查与重点督查、节假日及夜间突击巡查等形式,掌握企业排污状况,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及时纠正和查处违法行为。2011年,市本级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1532人次,对市区46家企、事业排污单位的201台(套)环保设施运行及环境安全隐患进行了现场检查,确保全年市区重点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率达97%以上。

  (四)进一步强化污染减排工作

  确定了年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及减排目标,健全了减排责任制,采取结构调整、工程治理、节能降耗、源头控制、强化督查等综合措施,按计划完成了110个减排项目。把排污总量作为环评审批前置条件,实行总量指标“点对点”调剂,对造纸、印染、化工、皮革、合成革、火电、建材等实行全行业排污总量控制。经省环保厅和国家环保部考核,全市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分别比上年减排4.11%、3.82%、2.54%。

  (五)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

  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组织环保、财政、监察、经贸、住建、国土、水利、农业、林业、交通等部门开展辖区水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业污染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五大工程,全年共完成24个重点项目,总投资约1.76亿元。重点开展尤溪下游流域水环境整治,拆除规模化生猪养殖场40家,建设28家养殖场治污设施,捣毁竹浆浸泡池16处,淘汰5家造纸企业的9条1092生产线,责令26家工业企业停产整治,清运城镇垃圾4576吨,打捞水面漂浮物1.68万立方米,清理过密网箱518个。

  (六)综合整治市区环境污染

  完成英博雪津(三明)啤酒有限公司等4个锅炉烟气脱硫污染治理项目。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投资1189万元,更新了34辆公交车。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建设。发挥“110”联动及“12369”环保投诉电话作用,及时查处污染扰民问题。巩固噪声达标区建设成果,加大建筑工地噪声管理,加强工业噪声污染防治,严格控制文化娱乐场所噪声污染,抓好中、高考期间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七)突出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

  全面清查、建立企业环保信息台账,对未按时建成、投运污水处理厂或将污水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工业园区,暂停项目立项、用地和环评审批。完成腾荣达、铙山纸业、绿山大有等重点企业废水深度治理。完成我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和列入年度计划的13个治理项目。

  (八)组织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对“双超”、“双有”(超标、超总量排放污染物和在生产中使用、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和重金属、电镀、印染、制革、造纸、制药、食品、化工等行业的企业,以及萤石采选及氟化工行业、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的企业,分期分批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完成12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的编制。(九)强化城市生活污水治理

  加快三明市区生活污水管网配套,提高城市污水处理厂负荷率,完成了新市南路(富兴路环岛至东霞)、富兴路(文笔花园至环岛段)污水干管和新市路华昌中学周边、东安片区的污水管网改造工程。新建了宁化、建宁、清流、明溪、大田、永安(二期)等6家城市污水处理厂并投入运行。(十)切实保障饮用水源安全

  市、区两级政府把东牙溪水源地污染整治项目列为五大战役的民生工程战役内容,加强监督管理,搬迁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4家清水笋罐头厂,并拆除了排污口。(十一)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

  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顺利完成了7个示范项目,总投资1.07亿元,补植水源涵养林144亩,设置标志牌198块,围网15743米,建成137座污水集中处理设施、3026套户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27座垃圾中转站、1186口沼气池、6549个垃圾池(箱、桶),铺设污水管网111.7公里。2011年6月8日和12月11日,全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现场会和环保部、财政部示范工作座谈会分别在泰宁县召开,我市和泰宁县的示范工作得到了肯定。(十二)深化生态示范区创建

  全市有20个省级生态乡镇、24个省级生态村获得命名,另有泰宁县国家级生态县和16个国家级生态乡镇(街道)、2个国家级生态村以及20个省级生态乡镇(街道)、57个省级生态村通过了省级验收。

  四、专项工作

  (一)环保目标责任制

  全面落实《三明市市长环保目标责任书(2006-2010年)》,经省政府考评,三明市位列全省第三;组织开展县(市、区)长环保目标责任书(2006-2010年)完成情况考核,并进行了表彰。永安市人民政府荣获一等奖;沙县人民、将乐县政府获得二等奖;明溪县、大田县、三元区人民政府获得三等奖。(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按照《“十一五”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实施细则》,组织开展了2010年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经考核评定,我市位列全省9个设区市的第四名;永安市位列全省14个县级市的第七名;沙县、将乐县、明溪县位列全市9个县的前3名。(三)环境违法行为查处

  全市12369接听举报投诉电话1533件,处理率和办结率均为100%。调查处理各类信访投诉件120件、接待群众来访16批/38人次。全市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55件,处罚金额132.85万元。(四)重金属环境污染整治

  实行全面排查、分类整治、定期监测,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严厉打击非法洗选矿,坚决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的涉重金属小型企业,对违法排污的3家选矿企业进行立案查处;责令卫生防护距离达不到要求和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的5家铅蓄电池企业停产整治;推广尤溪县铅锌选矿废水循环回用试点,23家企业实施外排废水循环利用工程改造。(五)环保专项行动

  加强环保、农业、工商、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协作,开展了萤石采选及氟化工行业整治、铅蓄电池企业排查整治、污染减排重点企业督查检查等11个环保专项行动,确定了年度危险废物重点污染源监控企业21家,督促企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和经营许可证制度。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8489人次,现场检查企业3853家次,责令331家企业限期整改,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2起,处罚金额73.89万元,挂牌督办违法企业5家。

  (六)环境宣传教育

  组织开展全民环境宣传教育,倡导生态文明,推进环保进企业、学校、社区、乡镇,动员公众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践行节能减排、低碳生活,建设生态文明、绿色三明。以“发展生态城市,建设生态文明”为主题,组织开展了世界环境日系列纪念宣传活动。推进环境友好(绿色)社区、学校和环境教育基地创建,年度新增命名省、市级环境友好(绿色)社区3个、17个和省级环境教育基地1个,新命名市级绿色学校103所。

  (七)环境监测

  规范开展辖区水、气、声环境质量常规监测,组织开展国、省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竣工验收、在线比对等监测。实现国控重点污染源全指标、东牙溪水库水质9项目连续自动等监测,并加强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开展了重金属、氟化物等专项监测。全年共获取有效数据26030个,形成各类监测报告449份,制作发布环境质量月报12期。

  (八)突发环境事件应对

  市环保部门与安监局、消防支队、卫生局及120急救中心合作,开展应急模拟演练,健全和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快速响应、事故救援、应急处置及协调配合能力。在2月24日发生的高速公路大田桃山隧道运苯槽罐车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理中,及时启动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急监察、监测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妥善处理了苯泄露问题,未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有效维护了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

  (九)环境信息系统建设

  环保办公业务管理和监测数据管理系统、污染源自动监控和水电站下泄流量监控平台、三明环保网站等应用系统全年正常运行。完成了《国家环境信息与统计能力建设项目》市级平台和12个县(市、区)环保专用网络及设备建设,实现了县、市、省和环保部四级联网,成为全省首批完成专网建设的城市之一。完成了列东LED环境信息大屏幕更新升级,增加了三元LED环境质量信息发布点,使环境质量信息日常发布覆盖了两区。“城市环境污染监控应急平台”课题获三明市科技进步三等奖。

  (十)环保行风和效能建设

  按照市委“四个不让”要求和环保“四个一”(一身正气执法、一尘不染治污、一丝不苟办事、一心一意为民)行风建设目标,进一步深化机关作风建设,扎实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组织开展全市环保系统岗位练兵比武等竞赛活动,提升环保队伍整体素质。落实效能建设各项制度,简化环保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限,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多次被授予“优胜窗口”、“示范窗口”、“文明窗口”称号。严格执行环保“六条禁令”、“六不准”规定,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全面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年公开环境信息600多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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