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三明市环境保护状况公报

日期:2009-06-04 10:39 来源: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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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综述 

  2008年,我市环境保护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环境安全、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为根本出发点,以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为工作主线,扎实推进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的努力。辖区环境质量保持稳定,主要污染物减排取得突破性进展,生态环境继续保持在全省前列,辖区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但由于我市历史欠账较多,环保工作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未能稳定达标,饮用水源安全存在一定隐患;工业结构性污染明显,重点企业污染排放强度高;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生活污染日显突出;农业和农村环保工作基础薄弱,畜禽养殖污染日益严重,面源污染尚未得到有效控制;水电、矿产等资源开发不合理,部分区域生态环境破坏严重。当前,我市正处于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新历史时期,面临着加快发展和保护环境的双重使命,“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任务艰巨,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需求增加,环境面临的压力进一步加大,环境形势不容乐观,环境保护工作任重道远。 

  二、环境质量状况 

  2.1地表水 

  2008年,闽江流域三明辖区沙溪、金溪、尤溪三条水系水质总体较上年好转。三条水系的地表水水质达标率为99%,比上年提高3.2个百分点。16个省控断面中,Ⅱ类、Ⅲ类、Ⅳ类水质断面的比例分别为37.5%、61.5%、1.0%。 

  【沙溪】沙溪三明段水质继续为优,与上年相比,水质有所好转。12个省控监测断面中,Ⅰ-Ⅲ类水质占98.6%,比上年提高了4.2个百分点,Ⅳ类水质占1.4%,全年未出现Ⅴ类、劣Ⅴ类水质。超标断面是与南平交界的水汾桥断面,溶解氧出现一次超标。 

  【金溪】金溪水质为优,水质达标率100%,与上年相同。 

  【尤溪】尤溪水质为优,水质达标率100%,与上年相同。 

  【主要湖泊水库】泰宁金湖、安砂水库总体为Ⅲ类水质,与上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全年未出现超标,属中营养水平。 

  东牙溪水库总体为Ⅲ类水质,与上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粪大肠菌群、总氮个别月份出现超标,属中营养水平。 

  2.2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全市21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持良好,全部达标的有19个,占总数90%,比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 

  市区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8.5%,较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10个县(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8.2%,与上年持平。 

  2.3环境空气 

  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较上年有所好转,市区空气质量状况明显改善。全市酸雨污染有所减轻。 

  三明市区空气污染指数年均值为73,全年空气质量达到优、良的天数为340天,占总天数的92.9%,比上年提高了9.1个百分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等指标较上年有较大好转,二氧化硫年均值超过二级标准,市区空气质量为三级。10个县(市)中,尤溪、将乐、清流、泰宁、明溪、宁化、沙县七个县的城区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一级标准,其余县为二级。 

  【酸雨】全市酸雨污染范围稳定,酸雨污染有所减轻。三明市区、沙县、大田、尤溪四个区域出现酸雨,三明市区酸雨率与上年持平,为中酸雨区;沙县酸雨污染有所减轻,由上年的重酸雨区转为中酸雨区;大田、尤溪酸雨污染基本稳定,为非酸雨区。2.4声和辐射环境 

  全市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区域环境噪声】三明市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A)声级为55.3分贝,属于“轻度污染”范围。各县(市)区域噪声平均等效(A)声级在50.7-55.8分贝之间,其中尤溪、清流、沙县、将乐为“轻度污染”,其余各县属于“较好”范围。 

  【道路交通噪声】三明市区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A)声级为69.7分贝,属于“较好”范围。工业中路、三元街和江滨路等路段部分月份出现超标。 

  各县(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A)声级在64.8-69.9分贝之间,永安市属于“较好”范围,其余各县属于“好”范围。 

  【辐射环境】三明市共有涉源单位78家,有放射源269枚。其中Ⅰ、Ⅱ、Ⅲ类源有7枚,均为医疗用源;其余262枚为Ⅳ、Ⅴ类源。涉源单位加强放射源的管理,所有放射源都处在受控状态。加强定期检查和企业废源依法送储的监管,保障环境安全。 

  2.5自然生态环境 

  全市生态环境状况总体良好,森林覆盖率居全省前列,生物多样性丰富,水土流失面积逐步减少,畜禽养殖污染突出,农村和农业面源污染尚未得到有效控制。 

  【土地】全市耕地面积189333.3公顷,全年耕地补充面积183.6公顷,建设占用耕地面积155.5公顷,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 

  【水土流失】年新增水土流失面积5210公顷,年实施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8504公顷,通过治理减少水土流失面积1978公顷。2008年末水土流失总面积172846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7.54%。 

  【森林】全市森林面积189.51万公顷,森林覆盖率76.5%,活立木总蓄积量1.34亿立方米。森林病虫害发生面积70.23万亩。 

  【农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63933.3公顷。全市共有6家企业32个产品获得有机食品认证,48家企业60个产品通过绿色食品认证,96家企业153个产品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 

  【自然保护】全市现有特殊生态功能保护区面积2235平方公里,约占全市土地面积的9.7%,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个,省级自然保护区7个,面积达7.8万公顷;自然保护小区1060个,面积9.5万公顷;森林公园21个,面积23117.35公顷;风景名胜区7个,面积32200公顷。 

  【城市绿化】三明市区园林绿化覆盖总面积10.27平方公里,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1.88%。永安市区园林绿化覆盖总面积7.32平方公里,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6.70%。 

  三、污染源 

  我市是福建省的老工业基地,污染源点多面广,排放总量大。全市列入环境统计的企事业单位有526个,其中国控污染源20家,省控污染源25家。 

  【废水排放】根据年度环境统计结果,全市废水排放总量为23062万吨,较上年上升2.2%,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占总量的72.1%。 

  【废气排放】全市烟尘排放量为14638吨,较上年下降12.1%,其中工业烟尘排放量(占总量76.0%)下降12.2%,生活烟尘排放量下降11.9%。工业粉尘排放量为71038.71吨,较上年下降22.0%。 

  【固体废物】全市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为1.7万吨,较上年下降了9.6%。 

  【城市环保基础设施】三明市列东、列西污水处理厂出口废水总磷、氨氮出现超标。永安市污水处理厂出口废水氨氮、总氮、总磷出现超标。三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经预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一并处理排放。 

  四、环保措施与成效 

  【污染减排取得突破性进展】2008年,全市共安排了48个SO2减排项目和41个COD减排项目(其中SO2工程减排项目21项、结构调整项目27项;COD工程减排项目34项、结构调整项目7项),这些项目的顺利实施,取得了良好的减排成效。经国家环保部和省环保局核定,2008年我市SO2排放量为7.309万吨,比2007年下降3.42%;COD排放量4.406万吨,净削减156吨,比2007年下降0.35%,完成“十一五”中期目标。我市是全省完成年度“双减”任务的三个市之一,减排工作考核排名位于全省第4位。 

  【稳步推进城乡生态保护与建设】全市已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3个、省级5个,示范区面积5720.36平方公里,约占全市土地面积的24.9%。2008年创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8个,分别为永安市贡川镇、泰宁县梅口乡、明溪县胡坊镇、夏阳乡、建宁县濉溪镇、将乐县安仁乡、尤溪县汤川乡和八字桥乡。基本完成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全市共调查工业企业5227个,其中重点工业企业1755个;生活源3913个;农业源9249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31个。 

  【认真做好“城考”工作】按照原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十一五”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实施细则》和《国家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要求》,对市本级和10个县(市)城区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进行定量考核,推动区域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区环境质量,促进城区可持续发展。 

  【饮用水源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日常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尤其是强化市区饮用水源保护,开工建设中村乡生活污水处理项目。落实饮用水源为民办实事项目,完成了10.1公里的水源保护区围网和149块标志牌的设置。加强了农村饮用水源保护,2008年完成了53个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并经省政府批准实施。目前,全市已依法划定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107个,全面完成了划定工作。 

  【闽江流域水环境整治持续推进】深入开展闽江流域三明辖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以饮用水源保护、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生活污染治理、工业污染治理、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为重点,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有力地推进了水环境质量的改善。列入2008年度闽江流域三明辖区水环境综合整治的五大工程44个项目总体进展顺利,累计投入治理资金约1.6亿元。 

  【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深入开展】突出抓好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督促三钢、三化加快污染治理进度,三钢1#烧结机烟气脱硫项目建成投入运行,每年可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约4000吨;完成焦化厂干熄焦工程建设,投入资金1.8亿元;完成炼铁厂高炉煤气除尘系统改造;三化全厂粉尘无组织排放治理完成8台除尘设施建设。继续抓好城市公共环境污染整治,开展市区公交车尾气污染、饮食业油烟污染治理,加强“三厅”、建筑工地、冷作店噪声防治,特别是中、高考期间,市、区环保部门联合对考点周边100米范围内进行反复检查,确保了考生良好的学习、考试环境。 

  【环保行政执法和监督管理得到加强】我市各级环保部门树立“严格执法就是服务经济大局”的理念,以污染减排为中心,加大环境监察力度,全年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38件,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保障环境安全。加强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费的征收,全市共完成排污申报登记976家,完成排污费征收4189.89万元。组织开展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饮用水源保护区、化工、染整、造纸、铅锌行业等专项执法检查,严格关停、取缔“十五小”、“新五小”企业。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继续推进】2008年完成了12家畜禽养殖场整治和沙县东溪流域畜禽养殖业综合整治及15家养殖场生物发酵舍“零排放”养猪新技术的推广,畜禽养殖污染得到一定控制,为改善沙溪水环境质量发挥重要作用。 

  【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全面加强】全面开展涉铅企业、造纸行业、化工行业检查,在各县(市、区)自查的基础上,市里抽查了涉铅企业38家、造纸企业23家、化工企业49家,并对检查中发现的尤溪县盛隆矿业等7家环境违法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 

  五、专栏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2008年,我市严格环境准入,强化建设项目环评和环保“三同时”监管,严格涉及水源保护区建设项目的环保审批,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从源头上控制新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完善审批验收的监督制约机制,调整了建设项目环保审查委员会职责及组成人员。推进规划环评工作,督促泰宁、将乐、三元和梅列等4个经济开发区、大田广平矿区煤炭开发和尤溪县铅锌行业开展规划环评工作。全市共办理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手续1171个,办理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382个。其中,市环保局审批建设项目51个,办理验收项目10个。 

  【环境法制建设】编制了《三明市环境保护局行政执法职权目录》,明确了市环保局内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的职能分工。制定并严格执行《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定》,对违法企业的行政处罚以排放污染物属性、超标浓度倍数作为裁量依据,公开规范、量化、细化的自由裁量权标准,做到“类案同罚”,实现“阳光执法”。全市年立案查处违法企业138件,共处金额272.65万元。落实行政处罚案件公示制度,通过适当的形式,公示处罚对象、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情况(包括处罚金额),接受社会监督。在2008年省政府绩效管理行政行为和法律指标评估中,我市环保具体行政行为和法律得分99.33,位居被抽查的六个部门中的第一名。 

  【环保专项行动】环保、发改、经贸、监察等十部门联合行动,以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促进污染减排、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群众环境权益为目标,先后开展了历年环境违法案件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情况后督察、饮用水源保护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和重点流域(水库)环境问题整治等专项检查工作。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3827人(次),检查企业1123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2起,挂牌督办17家重点违法排污企业(其中省级2家、市级5家、县级10家);在新闻媒体登载环保专项行动新闻报道25篇,编印简报10期。通过实施重点挂牌督办和舆论监督,严肃查处和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较大的环境问题,有力打击和遏制了违法排污行为。 

  【环境宣传教育】广泛开展环保知识和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环境文化,倡导生态文明,增强环保意识,推动公众参与。2008年,在市级以上媒体上刊(播)发环保新闻报道114篇(条);编辑印发《三明环境保护》27期,刊出环保宣传栏10期;以纪念世界环境日和三明环保30周年为主题,组织开展系列纪念宣传活动,在三明广场举办了“闽光杯”大型现场活动;深化“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组织开展了第四届省级、市级绿色学校申报、考评工作,全市有省级绿色学校22所,各县(市、区)均分布1所以上,起到典型示范作用。推进“绿色社区”创建活动,将环境监督管理和环保宣传教育延伸到社区,命名了第一届市级绿色社区11个、市级环境教育基地6个,推荐申报省级绿色社区3个。 

  【环境监测】做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在线监控比对监测工作。加强了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投入100多万元购置了20台套仪器设备,投入200万元在东牙溪水库建设了一座水质自动监测站,实现水质11项指标的实时监测,保障了市区人民饮用水安全。至2008年底,全市各级环境监测站仪器设备总值达到2518万。 

  【清洁生产和环境认证】2008年,永安金银湖水泥公司、闽光冶炼公司、永安煤业等11家重点污染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省环保局验收;沙县三和食品、将乐腾荣达造纸、永安田龙印染等7家企业正在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环境信息化建设】环境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已成为提高环保综合能力的重要手段和技术支持。“三明环保”网站升级改版,栏目内容更丰富多彩、信息更新更快捷及时。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完成了国控重点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的软、硬件设施建设,完成我市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所需数据处理系统建设。开展《集中式饮用水保护区划定方案及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系统》课题科研活动,“三明数字环保”项目获得三明市2006~2007年度科技进步三等奖。 

  【环保信访和110社会联动】2008年全市收到群众环保来信132封、网上投诉14件,接待群众来访85批/360人次(其中市本级20批、22人次)。市、县两级环保部门按照《信访条例》和《环境信访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及时地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处理率100%。环保110社会联动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市“12369”全年受理群众电话投诉1814起,处理率100%;市环保局积极参与110社会联动各项活动,被评为2003-2008年度110社会联动工作先进集体。 

  【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2008年全市办理人大议案、建议26件,政协提案58件,其中市本级分别为8件和25件,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100%。市环保局被市人大和市政协分别授予“2007-2008年人大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2005-2008年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出动环境执法人员1105人次,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和闽江流域化工企业安全大检查,投入整改资金199万元,完成52个环境安全隐患整改。组织开展了三化、三农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演习,提高了环境应急响应能力和水平。2008年,全市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环保效能建设】全市环保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市委提出的“四个不让”要求和环保“六条禁令”、“六不准”规定,扎实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健全岗位责任制和绩效考评制度。市环保局组织制定了《机关效能诫勉教育、效能告诫暂行规定》,简化了审核审批程序,落实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等制度。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共受理282个办件(其中网上审批155件),平均每个办件提前2个工作日办结,得到了业主的好评,多次被评为“文明窗口”、“示范窗口”、“优胜窗口”,连续四年被市政府授予行政服务工作“红旗单位”称号。在市政府组织的年度绩效评估中,市环保局总得分99.55分,排在31个政府组成部门的第3名。 

  注:市国土资源局、市统计局、市林业局、市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为本公报提供了基础数据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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