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5年公需科目培训的通知

日期:2025-06-13 16:38 来源: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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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人事教育部门,有关继续教育基地: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5年公需科目培训的通知》(闽人社办〔2025〕58号)要求,经研究,现将全市开展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5年公需科目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需科目主题

  (一)全国两会精神解读及2025年福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8学时,例如:两会精神、习近平经济思想、发展新质生产力)

  (二)民营经济强省(6学时,例如:民营经济强省、县域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

  (三)教育强省(4学时,例如:教育强省建设、职业教育发展)

  (四)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4学时,例如:高质量充分就业体系和中国式现代化)

  (五)高水平对外开放(6学时,例如:对外开放和产业国际化)

  (六)银发经济(2学时,例如:人口老龄化和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直有关单位人事教育部门应在上述主题范围内,认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完成30学时的公需科目培训,原则上不得另行开设其它主题的培训。如有必要开展其它主题的培训,应在完成上述主题30个学时的基础上组织实施。

  二、培训对象和培训时间

  培训对象为全市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鼓励其他人员参加学习培训。

  培训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底,请务必在截止日期前完成2025年学习任务。

  三、有关要求

  各地各用人单位可结合实际,选择各级继续教育基地,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名单可在福建省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上查询,网址:http://220.160.53.47:6067,平台技术咨询电话:4006196823;三明市级、省级继续教育基地:三明市人才培训中心(三明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心),网址:www.smrcpx.com,咨询电话:8511868。公需科目培训采取线上形式、线下形式,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学时计算原则上线上培训每天不超过12学时,线下培训每天不超过8学时。按照谁培训谁负责的原则,各级继续教育基地应做好课件审核工作,上线前应组织专家评审,把好文字关、政策关、意识形态关,确保课件质量;开展线上培训的,应采取相应防假学替学、防多视频同时播放、防拖曳进度等措施,并加入考试环节(不少于10道题),确保培训效果;不得开展直播等无过程性记录的线上培训。

  各管理单位和各级继续教育基地应主动与福建省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对接,依托平台提供继续教育学时登记、查询、验印、学习证明电子化服务,推进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规范化、信息化,实现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数据汇聚。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应将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的考核结果记入业务考绩档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续聘或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直有关单位人事教育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公需科目培训的重要意义,加强监督和指导,确保公需科目培训落到实处。在公需科目培训过程中遇到问题的,请及时与相关工作人员联系。

  政策咨询: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7506628。

  学习咨询: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心,8511868。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5年5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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