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4年公需科目培训的通知

日期:2024-07-12 11:48 来源: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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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人事教育部门,有关继续教育基地: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4年公需科目培训的通知》(闽人社办〔2024〕74号)要求,经研究,现将2024年全市开展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公需科目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需科目主题

  (一)数字经济(6学时,例如:数字福建与数字经济)

  (二)绿色经济(6学时,例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三)海洋经济(6学时,例如:海洋战略新兴产业)

  (四)文旅经济(6学时,例如:福建文旅品牌推广)

  (五)全国两会精神解读(6学时,例如:发展新质生产力)

  各县(市、区)人社局和市直有关单位人事教育部门应在上述主题范围内,认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完成30学时的公需科目培训,原则上不得另行开设其它主题的培训。如有必要开展其它主题的培训,应在完成上述主题30个学时的基础上组织实施。

  二、培训对象和培训时间

  培训对象为全市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鼓励其他人员参加学习培训。

  培训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底,请务必在截止日期前完成2024年学习任务。

  三、有关要求

  各地各用人单位可结合实际,选择各级继续教育基地,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名单可在福建省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上查询,网址:http://220.160.53.47:6067,平台技术咨询电话:133****1560,4006196823;市级继续教育基地为三明市人才培训中心(三明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心),网址:www.smrcpx.com,咨询电话:8511868。公需科目培训开展采取线上形式、线下形式,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学时计算原则上线上培训每天不超过12学时,线下培训每天不超过8学时。按照谁培训谁负责的原则,各级继续教育基地应做好课件审核工作,上线前应组织专家评审,把好文字关、政策关、意识形态关,确保课件质量;开展线上培训的,应采取相应防假学替学、防多视频同时播放、防拖曳进度等措施,并加入考试环节(不少于10道题),确保培训效果;不得开展直播等无过程性记录的线上培训。

  各管理单位和各级继续教育基地应主动与福建省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对接,依托平台提供继续教育学时登记、查询、验印、学习证明电子化服务,推进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规范化、信息化,实现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数据汇聚。

  各县(市、区)人社局和市直有关单位人事教育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公需科目培训的重要意义,加强监督和指导,确保公需科目培训落到实处,在公需科目培训过程中遇到问题的,请及时与相关工作人员联系。

  政策咨询:市人社局事业科,7506628。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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