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明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在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三明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三明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过去的一年,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提升效能,扎实做好“两稳一保一防”各项工作,财政预算执行总体平稳,推动经济发展总体实现稳中有进,社会大局安定稳定。
(一)2022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13544万元,同口径(扣除留抵退税因素,下同)比上年增长6.35%。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91075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27612万元、调入资金487955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516826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8844万元,收入总计4685538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19433万元,增长13.69%。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13938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657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87527万元,支出总计418746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498070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划中央收入后,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580539万元,同口径比上年下降1.61%。
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5647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0.74%。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3775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53904万元、调入资金116742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17349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2238万元,收入总计1033632万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3844万元,增长23.06%。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6953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35495万元、补助下级支出39018万元,支出总计90131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132322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划中央收入后,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90892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0.37%。
2.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29593万元,下降36.84%。加上上级补助收入4408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16701万元、调入资金78857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940185万元,收入总计1909419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08851万元,增长4.24%。加上基金上解支出2817万元、调出资金19408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75020万元,支出总计158077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328649万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71763万元,下降41.75%。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27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3283万元、调入资金51499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10256万元,收入总计470079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45067万元,下降14.34%。加上补助下级支出917万元、基金上解支出856万元、调出资金4109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26916万元,支出总计41485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55227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60492万元,增长1115.85%。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8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860万元,收入总计162632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1366万元,增长976.41%。加上调出资金81239万元,支出总计16260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27万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8911万元,增长112.39%。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8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464万元,收入总计20655万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4639万元,增长155.84%。加上补助下级支出544万元、调出资金5472万元,支出总计20655万元。收支相抵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74680万元,增长8.51%。加上上年结余收入586017万元,收入总计1460697万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843555万元,增长5.97%。收支相抵,年终结转617142万元,主要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转。
市本级社保基金预算收入553231万元,增长12.83%。加上上年结余收入298178万元,收入总计851409万元。市本级社保基金预算支出541795万元,增长3.30%。收支相抵,年终结转309614万元,主要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转。
上述收支预算的执行情况为2022年快报数,请各位代表参阅附件,待年度财政决算后,再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二)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工作情况
2022年,全市各级政府和财税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聚焦“三提三效”、聚力真抓实干,努力增收节支、挖潜增效,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有力保障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
1.汇聚政策合力,全力稳住经济大盘。积极应对宏观经济下行、疫情反复、天气前涝后旱等多重超预期因素冲击,坚决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发展。一是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十三类行业留抵退税、对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缓缴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税费等政策,坚决落实减免小微企业“六税两费”、给予退役士兵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等五项地方举措,确保应退尽退,应免尽免,让更多企业享受政策红利,全市减税降费超38亿元。二是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减免房租4078万元,惠及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4652户。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将部分采购项目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加强财政金融政策协同,全市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80笔,贷款金额1.23亿元。筹集资金3573万元,落实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分段补助、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等政策,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安排人才专项经费1200万元,加快人才聚集,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进一步提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全市发放各类惠企稳岗奖补资金6700万元,惠及企业8350家。三是大力稳投资促消费。多渠道筹措资金13.94亿元,加快推进铁路、公路、民航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资金2.43亿元,支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新增专项债79.57亿元,较上年增加15.91亿元,增幅25%,支持129个重点项目建设,优先保障水利、教育、卫生、养老等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发挥拉动有效投资作用。统筹资金5519万元,做好基本消费品保供稳价,支持发放乐购消费券和旅游消费券,促进商贸旅游市场加快恢复发展。
2.加强资源整合,助力高质量发展。统筹财政资源,理顺利益机制,推动资源整合、区域协调发展和特色改革,不断提升发展质效。一是推进资源整合。围绕矿产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建立矿产资源全市统一调配的利益分配机制,推动资源往产业集中、往园区集中、往深加工拓展。推进市区工业园区整合提升,开展园区资产、债务核实工作,推动资产及债权债务确认,研究收益分配机制,保障园区整合顺利推进,三明经济开发区、三明高新区2个新园区管委会正式运营。推进旅游资源整合,安排资金1.56亿元,支持建设“环大金湖旅游度假区”,拓展高端旅游消费、做大文旅经济板块。二是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市本级筹集资金5.16亿元,支持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功能,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市区防洪排涝等项目,加快中心城市建设。积极争取专项债券和统筹各类资金6.39亿元,支持生态新城建设,持续推动“三沙永”融合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全年争取补助资金2.57亿元,市本级安排专项资金8908万元,推进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筹资金2.85亿元,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完善农村公路、水利等基础设施,持续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构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加强经费保障,推进对口支援、对口合作、山海协作等交流合作,加快开创具有山区特色的开放发展新局面。三是推进特色改革。支持医改再深化,安排资金1.84亿元,推动中医药事业深度融入医改,加快中医药“事业+产业”协同发展;累计安排资金13.62亿元,支持市第一医院生态新城分院等项目建设,加快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支持林改走前头,统筹资金8.88亿元,推进全国林业碳汇试点市建设,深化林票、林业碳汇等改革,支持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投入运营。支持教改增活力,统筹资金4700万元,扎实推进教育部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建设,落实落细“双减”政策。
3.优化支出结构,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精打细算、节用裕民,全市民生支出273.54亿元,同比增长10.25%,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持续保持八成左右。一是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严格落实“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全面实施基层“三保”预算事前审核,强化“三保”预算执行监控,全市“三保”支出168亿元。市级财政分69批次向各县(市、区)累计调度库款160.3亿元,保障基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二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争取中央、省级专项补助9.82亿元,支持完善城乡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提高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严格落实基本生活救助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的动态调整制度,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进一步提高低保、特困等基本生活救助标准,筹集资金3.6亿元,做好困难群众救助、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社会福利事业。持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筹集资金7480万元,用于提升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筹集资金1.24亿元,有效落实优待抚恤政策、确保烈士纪念设施管理和老区革命遗址保护及双拥慰问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办好惠民实事。及时安排下达疫情防控资金4.12亿元,拨付医保基金2796万元,用于核酸检测、疫情防控物资和设备采购、新冠疫苗补助、隔离转运和患者救治、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关心关爱医护人员等支出,有力保障疫情防控资金需求。聚焦“一老一小”需求,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支持长者食堂、“四点半学校”等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健全文明创建服务群众常态化机制,确保完成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四是推进社会事业发展。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市教育支出80.22亿元,同比增长11.76%;支持新建、改扩建公办学校48所。及时兑现高校、中职和高中国家奖助学金及免学费资金7673万元,受益学生3.13万人次。下达建设资金3.3亿元,保障市委党校如期竣工并投入使用。下达建设资金8000万元,保障市档案馆(档案数据中心)项目建设有序推进。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资金3.07亿元,持续深化拓展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争取中央和省级各类补助资金2.46亿元,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安排资金1.6亿元,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4.大力增收节支,增强财政保障能力。积极应对疫情和减税降费影响,努力聚财增收,坚持节俭办一切事业,确保财政平稳运行。一是扎实抓好收入组织。进一步做好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重要税源的跟踪服务,促进主体税收的稳定增长。强化与国开行、农发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对接合作,通过强化配租配售、市场化运营管理、公开拍卖、出让特许经营权等方式,切实盘活存量闲置资产,全市开展政策性融资规模超46亿元,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和有效利用。二是积极向上争取支持。全市共争取上级各类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资金195.51亿元,比上年增长13.71%。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45.7亿元(其中:新增债券92.81亿元,再融资债券52.89亿元),年可节约利息支出超1.87亿元。成功申报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争取中央及省上补助资金10亿元。三是持续强化支出管理。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继续严控“三公”经费、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大对结余结转资金的清理力度,全面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控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兜牢兜实“三保”支出底线的基础上,聚焦重大战略任务,大力统筹财政资金,强化疫情防控、助企纾困解难、为民办实事等重点经费保障。
5.注重管理绩效,提升依法理财水平。坚持依法、规范、高效的理财理念,推动管理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绩效。一是依法接受监督。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三明市2022年预算和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等决议,依法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预算执行、决算、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情况。不断完善服务人大代表工作机制,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建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建立健全审计问题台账,分类整改,逐项销号,确保审计整改到位。二是加强财政资金监管。用好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实现乡村振兴重点领域资金监管全覆盖,累计监管资金超76亿元。落实财政资金直达机制,资金规模扩大到76.9亿元,夯实资金使用全链条监管。加大财政投资评审力度,市本级审减资金4.51亿元、审减率8.29%。落实财政专项资金巡察整改、开展财经秩序整饬、“三公”经费检查等整治行动,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三是推进财政管理改革。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打破支出结构固化,增强预算编制科学性。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面上线运行,实现预算全流程信息化管理。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加快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升政策效能和资金效益。稳步提升县级财政管理水平,建宁县、明溪县、清流县等3个县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进入全国前200名。四是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强化专项债券资金绩效导向和日常监管,2022年新增专项债券项目实现绩效自评全覆盖。建立政府债券穿透式监测、支出进度通报预警等制度,确保债券资金依法合规使用。压实政府债务偿还责任,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各位代表,上述工作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结果,得益于市委的科学施策、正确领导,得益于市人大、市政协的依法监督、有力指导,得益于全市各级各部门以及全市人民的团结奋斗、艰苦努力。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市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仍然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政策性减收对全市财政收入持续增长影响较大,随着疫情防控、稳经济、规范津补贴等领域刚性增支加大,财政收支仍处于紧平衡状态,部分县(市、区)“三保”压力仍然较大,运行较为困难。下一步,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并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023年预算草案
2023年我市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按照市委十届四次全会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大力提振市场信心,持续加强财源建设,不断壮大财政实力,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健全预算制度,提升财政运行绩效,强化风险防范化解,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促进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和人民生活品质不断提高,为推进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财力支撑。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综合考虑各种收支增减因素,2023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安排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代编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65956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79021万元,增长5%;代编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6922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55676万元,增长5%,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056475万元,收入总计2225695万元。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827385万元,收支缺口601690万元,通过调入资金528855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2835万元解决。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10441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19549万元,增长5%,加上现代物流产业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5713万元,市本级(含现代物流产业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36154万元,增长11.58%。
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740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11753万元,增长5%,加上现代物流产业开发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164万元,市本级(含现代物流产业开发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4564万元,增长12.27%。再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24737万元,收入总计389301万元。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56587万元,收支缺口167286万元,通过调入资金150926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360万元解决。
现代物流产业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5713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164万元,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7164万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汇总编制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96058万元,增长74.09%,加上基金补助收入4545万元,收入总计1100603万元。按照以收定支原则,相应安排支出1100603万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16480万元,增长26.03%,加上基金补助收入2278万元,收入总计218758万元。按照以收定支原则,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18758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3814万元,加上上年结转收入27万元,收入总计83841万元。扣除统筹到一般公共预算7389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9947万元,收支平衡。
市本级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企业有85户,比上年增加2户。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3339万元。扣除统筹到一般公共预算25204万元,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135万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23784万元,增长8.4%;支出885859万元,增长6.88%。
市级统筹的社会保险基金和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57545万元,增长5.05%;支出548481万元,增长4.06%。
三、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扎实做好2023年财政工作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我们将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坚定信心,抢抓机遇,乘势而上,扎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推进三明财政高质量发展,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坚持质效并重,持续培植壮大财源。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全力拼经济、稳增长,不断增强自我“造血”能力。一是支持扩大投资。加大项目经费保障力度,支持开展重大项目竞赛活动,谋划和实施高速公路、防洪提升工程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夯实财源培植基础。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加快推动工业园区整合提升、生态新城产城融合发展、全市矿产资源统筹开发利用、旅游资源整合,促进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不断增加财税贡献。用好地方政府债券等扩大投资政策,加快专项债支出进度,支持“两新一重”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促进带动扩大有效投资。二是支持产业升级。用好企业发展专项,落实工业增产增效正向激励,推进实施传统优势产业技改赋能工程、新兴产业补链扩量工程、龙头企业培优扶强工程、建筑业升级提质工程等,推动二产高质量发展,巩固壮大基础财源。统筹用好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加快推进数字经济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优化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提升科技投入效能。加大人才专项投入力度,落实人才育引计划,助力产业转型升级。三是支持实体经济。深入实施减税降费政策,优化财税营商环境,市本级财政继续安排不少于4000万元,重点支持餐饮、零售、旅游、交通运输等服务业领域特殊困难企业渡难关。支持市属国有企业发展壮大,进一步提高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统筹商贸发展资金,支持“乐购三明”促消费活动,推进国家文旅消费、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加快发展露营经济、夜间经济、赛事经济等新型消费,培育消费新增长点。用好用足财政贴息、融资担保、政府投资基金等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2.坚持城乡统筹,推进区域协同发展。统筹财政资源,支持做大做强中心城市,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区域合作,促进城乡协同发展。一是助力做强中心城市。理顺财税机制,支持“三沙永”融合发展、协同发展,加快推进三沙生态旅游公路等项目实施,支持生态新城等重点片区开发建设。统筹用好城建等资金,支持市区防洪排涝能力提升改造,全力争创全国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城市更新试点城市,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二是助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落实富农惠农强农政策,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振兴”。推进高标准农田和农田水利建设,落实粮食直补、良种补贴等政策,保障粮食安全。支持“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快补齐农村公共设施短板,构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三是全力支持区域合作。深化沪明对口合作,争取与上海共同设立沪明产业基金,推进沪明合作示范产业园建设。持续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支持深化京闽(三明)科技合作,推动科技成果孵化、科技人才引进、招商项目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引领作用,深化新时代山海协作,推动装备制造、高端纺织等沿海优势产业向共建园区转移。
3.坚持惠民利民,提高民生保障水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优化公共服务供给,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一是支持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用好财税政策,支持实施“六大群体”增收计划,拓宽群众增收渠道,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强化就业优先政策,用好就业补助、失业保险等资金,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强化兜底保障,支持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联动机制,做好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实施居家和社区养老基本服务提升行动,推进托幼机构建设,解决好“一老一小”问题。二是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加强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经费保障,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支持市第一医院生态新城分院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推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加快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闽西北中医区域医疗中心,持续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加大中医药投入力度,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支持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完善医保支付方式,进一步释放医改红利。三是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加大教育投入,推进教育补短板,支持薄弱校、农村校整合提升,支持开展职普融通班试点,推进高等教育发展,支持三明学院建设一流应用型大学和创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四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统筹用好生态环境、林业、自然资源等相关专项资金,支持“蓝天工程”“碧水工程”“净土工程”。深化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和生态综合管护机制。积极推进气候投融资试点,加快省级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五是支持文体事业发展。加快推进市级重点文化项目建设,改造提升一批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促进文旅康养产业发展。积极争取体育彩票公益金支持,扩大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广泛开展文化惠民活动,满足群众多样化文体需求。支持办好第八届市运会,做好第十八届省运会、省第十二届老健会筹备工作。六是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加大经费投入,支持应急力量建设,支持“明心通”公共服务平台试点建设,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统筹发展和安全,保障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保障政法部门经费,支持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三明、法治三明。
4.坚持改革创新,着力提升财政绩效。创新完善财税管理和运行机制,提高政策和资金的精准性有效性。一是加强支出管理。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严格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强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坚决杜绝浪费现象,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加强四本预算统筹衔接,优化支出结构,增强财政资源统筹能力,集中财力用于改善民生,保障重大战略任务实施。二是加强预算管理。推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逐步建立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提高绩效评价科学性,强化评价结果应用。进一步运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流程办理预算管理业务,提升预算管理规范化、标准化、自动化水平。三是管好用好直达资金。积极发挥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作用,完善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加强全过程监管,做到快拨快用快见效,确保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
5.坚持风险防范,提升财政监管水平。统筹发展安全,创新管理方式和手段,提升监管成效,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一是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严格落实“三保”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抓实抓细“三保”保障工作。继续实行“三保”预算事前审核全覆盖,强化动态监测预警,及时研判和解决“三保”风险问题,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健全县级财力长效保障机制,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二是筑牢资金安全防线。严格落实财政资金管理规章制度,创新优化监督方式,加强与纪委监委、审计等部门协作,形成监督合力,强化对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避免专项资金挪用、滥用,最大限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守好债务风险红线。强化债务风险评估预警,压实偿债责任,积极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加快债券支出进度,全面梳理债券支出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确保债券资金使用高效、风险总体可控。
各位代表、各位委员,新的一年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的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做好财政各项工作,加快建设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三明篇章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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