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明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日期:2018-01-30 10:5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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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财政局局长 邓永辉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三明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

  过去的一年,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扎实工作,主动作为,财政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2017年全市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07,599万元,占年度调整预算的104.44%,比上年增收60,621万元,增长6.4%。加上转移性收入1,384,00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31,963万元、调入资金325,511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004,907万元,收入总计3,953,982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930,473万元,比上年增支392,453万元,增长15.46%。加上上解上级支出98,013万元,调出资金(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9,64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732,336万元,支出总计3,810,469万元。收支相抵,全市年终结转143,513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划中央收入465,162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1,472,761万元,比上年增长9.6%。

  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11,41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6.55%,比上年增收22,448万元,增长11.88%。加上转移性收入233,07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8,241万元、调入资金113,774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421,957万元,收入总计1,038,459万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87,427万元,比上年增支70,867万元,增长17.01%。加上上解上级支出38,963万元,调出资金(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2,43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13,736万元,补助下级支出22,294万元,支出总计994,85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43,605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划中央收入151,661万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63,078万元,比上年增长15.36%。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573,818万元,占年度调整预算的107.78%,比上年增收196,468万元,增长52.07%。加上基金补助收入41,10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08,020万元、调入资金4,849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350,020万元,全市基金收入总计1,077,809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446,248万元,比上年增支73,653万元,增长19.77%。加上上解支出4,910万元、调出资金161,57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50,020万元,支出总计962,751万元,收支相抵,基金滚存结转115,058万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31,11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3.37%,比上年增收32,756万元,增长33.30%。加上基金补助收入4,94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8,705万元、调入资金12,711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56,250万元,市本级基金收入总计423,726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11,306万元,比上年增支21,443万元,增长23.86%,加上补助下级支出11,019万元、调出资金33,19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56,250万元,支出总计411,773万元。收支相抵,基金滚存结转11,953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680万元,占年度调整预算的100.34%,加上上年结转收入220万元,收入总计2,900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109万元,调出资金791万元,支出总计2,900万元,收支相抵平衡。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363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363万元,收支相抵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统筹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97,198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1.29%,比上年增加15,411万元,增长5.47%。全市统筹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79,378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7.22%,比上年增加28,977万元,增长11.57%。

  市本级统筹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6,21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1.68%,同口径比上年减少3,690万元,下降12.34%。市本级统筹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42,27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8.92%,比上年增加2,791万元,增长7.07%,收支相抵缺口16,066万元,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专项弥补。

  上述收支预算的执行情况为2017年快报数,请各位代表参阅附件,待年度财政决算后,再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二)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工作情况

  2017年,在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大力支持下,各级政府及其财税部门按照市委决策部署,大力组织收入,保障重点支出,深化财税改革,强化财政监管,有力地保障了预算执行,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

  1.加力发展,多措并举育财源。充分运用积极财政政策,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五比五晒”项目竞赛活动,促进经济发展提质增效,涵养壮大财源。一是保障重点项目。市本级筹集资金3.35亿元,保障“城市双修”全面启动,推进国道205线市区过境线至三明南站连接线、列东污水处理厂搬迁扩建、市区公共自行车道等41个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统筹资金10.22亿元,保障市区和谐征迁“百日攻坚”行动顺利实施,为拓展市区发展空间、增强发展后劲奠定了基础。筹措资金42.05亿元,推进高速公路、快速铁路、机场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确保重点项目税源接续。二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争取中央和省资金1.5亿元,推进煤炭行业去产能。实行住房公积金“公转商”财政补贴政策,全市共发放“公转商”贷款3.1亿元,支持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主动对接中央和省产业政策,争取省级技改基金项目额度12.9亿元,有力推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市本级统筹资金9,388万元,支持科技自主研发、产业协同创新平台建设,保障“海纳百川”人才计划实施,培育壮大高技术产业与高成长企业。落实“一业一策”扶持政策,安排资金2,400万元,加快稀土、氟化工、石墨(烯)、生物医药等资源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培育新的财源增长点。三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帮助企业降低各类成本15亿元。推进双创示范,各级财政累计投入25亿元,带动社会投入近300亿元,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新财政支持方式,筹措资金5.53亿元,用于设立新兴产业发展基金、扩大双创风投基金规模、国有融资担保公司增资扩股,进一步拓宽实体经济融资渠道。主动服务企业,支持三钢集团17个产能置换及结构调整项目加快落地,通过落实搬迁补助、改善园区基础设施等措施,促进福维纺织、金叶复烤等生产性项目尽快达产,增加市区后续财源。

  2.突出重点,凝心聚力促改革。加强资金调度和统筹力度,着力保障我市医改、林改、金改、车改、生态文明、国有资产资源等重点领域改革深入实施。一是支持医改向纵深推进。全市筹集资金4.24亿元,争取世行贷款额度7,131万美元,加快以总医院为载体的紧密型医联体组建,支持市属公立医院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改善办医条件,推进分级诊疗,促进医疗资源下沉。在全国率先试点全病种收付费改革,在全省率先完成“三保合一”信息系统建设,及时将“救命药”及新的治疗技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通过药品和耗材联合限价采购,降低药品价格,进一步挤压虚高“水分”,减轻群众看病负担。启动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救助,继续在全国率先实施第三次精准补助,共补助1,100人、3,001万元,有效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二是推动林改继续深化拓展。筹措资金3,000万元,设立林改贷款风险准备金,支持组建林权收储公司和林权流转经营公司,推进林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经营。三是支持园区企业资产按揭贷款。安排资金1,000万元,给予全市95家(次)园区中小微企业资产按揭贷款贴息,撬动银行贷款23.74亿元。四是推进公务用车改革。安排经费4,700万元,保障公务用车改革顺利实施,全市公务用车统一纳入平台管理,实现保障公务出行、降低行政成本的改革目标。五是加快生态文明改革。各级财政投入11.33亿元,支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推动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试点工作,保障环保目标责任有效落实和“河长制”顺利实施,推进流域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六是启动市属国有企业资产重组。制定市属国有企业资产重组方案,围绕产业投资、城市建设、交通建设、建筑业、水务投资、林业产业、文化旅游、机场建设等八大板块,整合搭建一批新的企业集团,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做大做强。

  3.攻坚克难,内聚外争抓收入。面对结构性减税政策影响,各级加强征管服务,主动争取支持,努力聚财增收,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一是加强征管服务。建立300家重点税源企业联系制度,强化对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重点税源的跟踪服务、政策指导,规范税收征管和非税收入缴交,做到应收尽收。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突破百亿元大关,达100.76亿元,增幅位居全省第五位(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增幅位居全省第四位),全市和市本级税性比重较2016年分别提高2.03、7.76个百分点。二是大力向上争取资金支持。抢抓政策机遇,积极主动做好山水林田湖草项目申报工作并获得成功。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市争取各类专项资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143.25亿元,比增1.34%;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35.49亿元(其中:新增债券40.3亿元,置换债券95.19亿元),年可节约利息支出4.74亿元以上,极大地缓解了市县两级政府的偿债压力,腾出更多资金和土地资源支持经济社会发展。三是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财政资金整合统筹力度,清理各领域“沉睡”的财政资金,市本级盘活结转结余资金2.11亿元,全部调整用于急需的民生事业和其他领域。

  4.强化统筹,竭尽全力保民生。优化支出结构,着力压一般,保重点,惠民生。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达到235.45亿元,比增16.24%,超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幅0.78个百分点,占支出的比重为80.35%,比上年提高0.54个百分点。市本级统筹资金37.69亿元,保障为民办实事、民生补短板项目顺利实施。一是推进精准扶贫。各级财政投入扶贫资金4.08亿元,其中:市本级安排2,582万元,比上年增加1,762万元,比增150%,支持国家扶贫改革实验区建设,重点推进扶贫资金量化折股、金融小额信贷扶贫和造福工程易地搬迁等工作。二是落实支农强农惠农政策。各级财政投入资金5,400万元,推动品牌农业、智慧农业、生态农业加快发展,促进新型经营主体和农业产业化不断发展壮大。统筹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2.17亿元,推进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落实惠农补贴政策,累计发放各类涉农补贴3.8亿元。三是促进教育发展。全市落实公立幼儿园建设和政府购买普惠性幼儿园教育服务奖补资金1.12亿元、义务教育保障经费2.11亿元、教育助学金2,548万元、职教和高等教育发展资金2.45亿元,加大对各项教育支出的保障力度。落实基础教育正向激励机制,兑现市直属学校班主任工作、培优补差、教学质量考评、名师名校长奖励。四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同步调高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农村低保财政补助标准。筹集资金4,795万元,保障3.24万名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3.76万名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兑现。多渠道筹集资金2.08亿元,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筹措资金9,416万元,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帮扶力度,促进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人员返乡就业创业。五是推动文化改革发展。筹集资金2,921万元,支持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建设、完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和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建立创城资金投入长效机制,筹集资金7,000万元,保障创城资金需求。六是保障社会治理投入。安排综治(平安建设)经费1.18亿元,比上年增长3.5%,支持“平安三明”建设和社会治理创新,有力保障党的十九大、厦门金砖会晤等重要节点安保维稳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5.改革创新,坚持不懈抓监管。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提升监管的实效。一是推进预算管理改革。财政预决算公开实现市本级应公开单位全覆盖,公开率100%。围绕增量扩面和提质增效,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市级专项资金编制绩效目标基本实现全覆盖,建立绩效运行监控机制,稳步扩大绩效评价范围。二是深化国库管理改革。扩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覆盖范围,在全市预算单位、乡镇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实现全市全覆盖。推进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市本级所有财政资金和市直预算单位纳入动态监控范围,全市实行动态监控的预算单位和乡镇达976个。三是推进PPP试点。全市共入库财政部综合信息平台项目26个,投资总额140.5亿元,其中落地项目12个,落地率达46%。四是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建设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在线运行,全面提高政府采购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五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切实防范地方债务风险。六是强化政府投资评审工作。共完成102个预、决(结)算项目评审,审减金额2亿元,审减率达8.75%。七是加强财政监督。制定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从制度上规范专项资金管理。积极推进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建设,提高扶贫资金监管效率,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查严处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确保扶贫资金安全。开展会计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财政运行中仍然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总量小,后劲不足,财政支出刚性增长,收支矛盾突出;资金使用绩效有待提高,监管及内控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等等。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通过深化改革、强化管理,逐步加以解决。在此,恳请各位代表、委员对财政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指导和支持我们进一步做好财政工作。

  二、2018年预算草案

  2018年我市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市委决策部署,继续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加大财源培植力度,持续深化财税改革,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民生持续改善,为建设新三明提供更加坚实的财力保障。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综合考虑各种收支增减因素,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对2018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安排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代编预算为1,568,500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加95,739万元,增长6.5%。其中: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代编预算为1,073,100万元,比上年增加65,501万元,增长6.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预计转移性收入871,81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43,513万元、调入资金178,313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5,553万元,全市收入总计2,382,296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安排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237,974万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算为389,000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加25,922万元,增长7.14%。其中: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225,160万元,比上年增加13,743万元,增长6.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预计转移性收入164,30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3,605万元、调入资金32,65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427万元,市本级收入总计499,149万元。安排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55,544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代编预算为616,706万元,比上年增加42,888万元,增长7.47%;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代编预算为455,818万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154,951万元,比上年增加23,835万元,增长18.18%;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127,034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代编预算为12,527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代编预算为12,527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市本级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企业有76户,比上年增加41户。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10,505万元,安排支出10,505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346,164万元,比上年增加22,755万元,增长7.04%。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357,657万元,比上年增加36,002万元,增长11.19%。

  以上收支项目,请各位代表参阅相关大会文件。

  总体来看,做好2018年财政工作有利条件不少,但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经济回升的基础还不稳定,一些深层次矛盾特别是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新的减收增支政策还将出台,财政改革和保障任务仍然十分繁重,财政收支形势仍然不容乐观。收入方面,制约财政增收的不确定性因素依然较多,主要是受国内经济增长趋缓,部分企业生产经营依然困难,税收增长有一定难度;国家结构性减税力度加大,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等,将对财政增收产生较大影响。支出方面,国家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结构性改革力度,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推动医药卫生体制等重点领域改革,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均要增加大量财政支出,加上民生保障、脱贫攻坚、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对财政的资金有更大的需求,财政支出压力沉重,收支矛盾更加突出。

  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的原则,今年市本级财政优先保障以下重点支出:一是保运转。市本级安排资金16.75亿元,用于保障人员经费和单位正常运转。二是保民生。筹集资金43.56亿元,全面落实各项民生和社会事业发展政策。其中:安排5.33亿元,用于离休干部、城镇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参保退休干部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支出;安排10.37亿元,继续支持医疗卫生、计生体制改革;安排6,481万元,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筹集3,000万元,用于市区公共交通事业发展;统筹土地基金118,606万元,用于完善市区基础设施、推动城市建设发展。三是保发展。统筹安排1.23亿元,支持转方式、调结构、增财源。其中,安排企业发展专项资金5,500万元,第三产业发展资金500万元,文化产业发展资金1,000万元,旅游产业发展资金1,000万元,重点项目前期经费和总部经济发展1,000万元,农业产业化专项1,700万元,商贸专项600万元,优先支持财源建设项目;安排人才工作专项经费1,000万元,支持人才聚集。

  三、凝心聚力,开拓创新,全面完成2018年预算任务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我们要按照中央、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开拓思路,创新举措,精准发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财政平稳运行。

  (一)坚持重点投入,服务发展大局。准确把握经济发展态势,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发展动能转换。一是努力扩大有效投资。强化财政资金政策的导向作用,争取并用好政府债券资金,推动“五比五晒”项目竞赛活动深入开展,着力保障交通、能源、市政、水利等重大项目建设。加强对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设立政府投资基金的规范管理,有效发挥拉动社会投资作用。二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实施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行动计划,推动淘汰落后产能和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继续实施“海纳百川”人才计划,支持新型研发机构落地和各类创新平台建设。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引导企业和社会资本加大创业创新,推动新产业、新技术、新平台、新业态、新模式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激发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继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三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围绕“城市双修”、市区工业园区、生态工贸区等事关市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建设,加大资金保障力度,不断提升中心城市的经济实力和辐射带动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快打造优势特色农业,推动“互联网+农业”发展,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特色小镇培育,实施“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和平台作用,促进美丽乡村建设提档升级。四是优化生态环境建设。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推动资源节约和减排降碳,集中力量打好大气、水、土壤三项污染防治“攻坚战”。完善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继续支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

  (二)坚持财源为先,夯实增收基础。着力培植财源,着力涵养财源,千方百计稳定收入增长。一是支持市区龙头企业做强做优。落实各项服务企业措施,加快三钢17个转型升级项目的实施,促进市区龙头企业更好更快发展,巩固和壮大市区支柱税源。二是推进市属国有企业资产重组。加快市属国有企业集团组建工作,推动资源往龙头集聚,向产业转移,逐步做大做强做优企业集团,培育市区骨干税源。三是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出台扶持建筑业发展政策,落实总部经济优惠政策,支持福建一建集团发展壮大,靠前做好跨地区经营企业的税源服务,促进财源集聚。四是促进新兴产业发展。统筹安排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运作好新产业发展基金,支持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形成新的税源增长点。五是盘活土地资源。加强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大批而未供用地及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积极盘活园区存量土地;加大住房公积金“公转商”财政补贴政策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科学合理安排,有序供应土地,保持土地市场平稳运行,增加土地出让收入。

  (三)坚持共享发展,持续改善民生。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集中财力补齐民生短板,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群众。一是保障精准脱贫攻坚。推进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支持造福工程易地搬迁、产业、就业、金融、健康、教育、低保兜底等综合扶贫政策开展,确保全市国定、省定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落实烟叶税助推贫困村脱贫政策,加快贫困村脱贫摘帽。二是加快打造完善社会保障和就业体系。支持社会保障扩面力度,推进全民参保登记。做好“五统一、一调剂”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工作。支持新建一批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持续支持实施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工程,加快培育专业化服务组织,推进城乡医养结合试点,保障老人服务需求。完善租购并举住房体系,推进棚户区改造和各类租赁住房建设。落实财税政策,精准帮扶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退役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三是推动各类教育事业协同发展。加快补齐教育事业短板,落实政府购买普性民办幼儿教育服务机制,新增一批公办幼儿园,扩增幼儿学位。支持实施第二轮城镇中小学扩容建设工程、薄弱初中提升计划,支持基础教育“总校制”办学体制改革,落实正向激励机制,提高基础教育水平。完善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托管职教园区工作机制,支持三明学院向应用型院校转变。四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基本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支持完善总医院(医联体)运行机制,完善医疗预防控制体系,加紧解决儿科供给不足和精神科建设滞后等短板问题。继续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在全国三家试点城市中率先将全病种收付费延伸到个人端,降低城镇职工医保门诊起付线,增加城乡居民普通门诊额度,支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进一步提高医保待遇水平。五是繁荣文体传媒事业。加强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文艺创作,发展文化产业,推进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落实第十六届省运会、第十届省老健会的备战经费,支持办好省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六是支持社会治理创新。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落实经费保障。加大公共安全经费投入,深化“平安三明”建设。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加强应急管理、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提高基层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能力。

  (四)坚持管理创新,提高运行绩效。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协调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增强体制机制活力。一是完善预算管理改革。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整合预算资源,优化资源配置。严格执行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在现有清理整合的基础上,建立动态评估清理机制,推动专项资金实质性整合。继续完善“1+N”项目资金管理模式,做到每一项专项资金对应一个具体的管理办法。二是推进财政管理基础改革。全面完成财政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和推广运用目标,建立覆盖各级财政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向县级延伸。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创新采购模式,推进政府采购公开透明。三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切实加强债务的统一归口管理,规范债务融资行为,有效防范债务风险。四是做好税制和财政体制改革前期准备工作。密切跟踪个人所得税、房地产税、消费税等改革动态,主动对接中央和地方、省和市县财政关系调整,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和地方财源的可持续增长。

  (五)坚持监督为重,提升监管水平。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坚持依法理财,完善财政监督机制,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监管效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一是依法接受监督。扎实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不断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落实人大审查意见,虚心听取政协意见建议,认真落实审计整改,不断改进和加强财政工作。二是推动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快构建科学、适用的分级分类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全面推进绩效评价工作,逐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三是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加大财政监督和内控建设力度,扎紧财经纪律制度笼子。完善扶贫资金监管机制,继续开展涉农资金“最后一公里”专项整治,全面推广应用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严防资金滞留闲置、虚报冒领和截留挪用问题发生。规范财政投资项目预决(结)算评审管理,进一步控制财政投资成本,提高财政资金效益。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市委的领导下,在人大和政协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决议和部署,坚定信心,勇于担当,真抓实干,砥砺奋进,全面做好新时代财政工作,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三明”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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