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明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在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三明市财政局局长 刘万年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三明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
过去的一年,全市上下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积极应对复杂的经济形势,扎实推进新常态下的各项财政工作,经济发展稳中有进,预算执行总体平稳。
(一)2016年全市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34.37亿元,完成预算数的99.89%,比上年增加3.71亿元,增长2.84%(按上年可比口径计算,增长4.91%);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4.7亿元,完成预算数的100.5%,比上年增加1.02亿元,增长1.08%(按上年可比口径计算,增长2.7%)。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3.15亿元,比上年增加12.47亿元,增长5.18%。
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9亿元,完成预算数的103.35%,比上年增加1.48 亿元,增长8.51%。市本级支出42.02亿元,比上年增支0.27亿元,增长0.65%。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37.73亿元,完成预算数的96.89%,比上年增加2.98亿元,增长8.56%。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36.11亿元,比上年减支12.9亿元,下降26.32%。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9.84亿元,完成预算数的101.17 %,比上年减收1.94亿元,下降16.46%。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8.79亿元,比上年减支5.21亿元,下降37.22%。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22亿元,完成预算的100.63%。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16亿元,完成预算的94.19%。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1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0.1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1.11亿元,占预算的100.41%,同口径比上年增加1.03亿元,增长3.92%。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9.78亿元,占预算的97.17%,同口径比上年增加3.67亿元,增长16.57%。
上述收支预算的执行情况为2016年快报数,请各位代表参阅附件,待编成财政决算后,再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二)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工作情况
2016年,在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大力支持下,各级政府及其财税部门按照市委决策部署,狠抓增收节支,突出重点保障,深化财税改革,强化财政监管,财税工作取得新成效,市本级圆满完成市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确定的收支预算目标任务。
1.发挥职能,支持发展更加有力。积极应对复杂的经济形势,发挥财税职能,加强政策聚焦、资金统筹和机制创新,推动发展态势保持稳中有进。一是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市本级预算安排重点项目前期经费1,000万元,推进工业、交通、农业、服务业等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市本级筹措资金累计9.29亿元,保障机场建成通航和航线培育;多举措筹集资本金20.35亿元,支持厦沙高速公路、南陇铁路、浦梅铁路和兴泉铁路建设;统筹资金6.71亿元,推进市区205国道、306省道改线建设;安排资金1.25亿元,支持三明南站建设。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全市共落地项目3个,总投资18亿元,引入社会资本11.4亿元。二是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市本级预算安排企业发展专项资金4,500万元,争取中央、省各类扶持企业发展资金3.01亿元,促进产业提升。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改革,执行取消、减免、暂停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各项政策,减轻实体经济负担。支持房地产去库存,市本级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3.2亿元,创历年新高,带动全市发放贷款27.5亿元,有力地保障我市购房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贷款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健发展。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出台32个双创扶持政策文件,设立创业创新发展风险基金、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推行“一县一特色”示范基地建设,在全省唯一继续开展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全市合计投入双创资金约15亿元,带动社会投入约100亿元,有力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加快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三是支持市区经济发展。围绕拓展市区发展空间,积极支持交投公司、国投公司等做好发债及项目融资工作,加快市区土地收储和中心城市路网建设。围绕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市本级统筹资金2.3亿元,保障市区第二水源、列东大桥改造等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和城市绿道三期建设。围绕市区产业发展,市本级筹措资金7.97亿元,促进市区特色产业园建设,支持园区企业资产按揭贷款试点,缓解园区企业融资难。围绕市区社会事业提质,市本级筹集资金4.75亿元,支持市职教园、市中小学生实践基地建成投入使用,补助城市公交政策性亏损、车辆更新、智能化和场站建设,以及市第一医院外科综合楼建设。
2.收支协同,财政运行保持平稳。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和结构性减税带来的增收困难,各级财税部门加强收入组织,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努力保支出保运转。一是着力组织收入。财税部门强化政策协同,凝聚工作合力,改进税收征管方式,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努力聚财增收,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全市争取各类专项资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137.57亿元;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63.52亿元,其中:置换债券资金133.85亿元 ,新增债券资金29.67亿元,年节约利息支出近4亿元,为我市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着力保障运转。按照“小调整,大稳定”原则,在财力困难情况下,市本级安排资金12.28亿元,用于保障人员经费和机关正常运转,确保中央调整工资、公安警衔津贴、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年终绩效考核等政策落实兑现。加强资金调度和统筹力度,着力保障我市医改、林改、金改、国资国企等重点领域改革深入实施。三是着力强化支出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经费管理办法,严控行政成本,除编制内增人和政策性增支外,机关运行经费保持零增长,全市“三公经费”逐年下降。
3.优化支出,促进民生持续改善。市本级与民生相关的重点支出32.96亿元,增长2.39%,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比上年提高1.34个百分点。保障市委、市政府23个为民办实事项目资金需求,确保民生项目按序时进度完成。一是推进精准扶贫。全市筹集落实资金4.9亿元,专项用于实施精准扶贫,做好造福工程搬迁、扶贫小额信贷风险担保金和贴息资金管理、整村扶贫开发、救助因病致贫和因灾致贫群体等工作。二是支持教育协调发展。全市落实“两免一补”政策资金1.37亿元,及时兑现普通本科高校、中高等职业学校和技校国家助学金政策。全市筹措资金1.59亿元,推进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中小学扩容和校安工程建设,基本完成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争取资金6,984万元,实施第二轮学前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新建公办幼儿园项目17个,新增学位4,350个,进一步缓解“入园难”。三是完善社会保障和就业制度。稳步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农村低保、城乡医疗救助、城乡居民医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公共卫生政府补助标准分别提高15%、100%、13%、18%、13%,连续第十二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全市筹集资金10.04亿元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全市下达就业补助资金1.17亿元,完善城乡均等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贯彻实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按省定标准落实到位。四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市本级安排医改补助 9,725万元,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卫生人才培养、医疗设备配置等领域进行补助,推行全病种付费改革,完善药品(耗材)联合限价采购,实行第三次精准补助机制。完善公立医院财务和预算管理制度,率先在全省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设立总会计师岗位。在全市21家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设立医保服务站,派驻医保服务人员,提供医保便民服务。五是发展文化体育事业。加大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投入,成功通过国家审核验收。市本级下达文化专项资金2,701万元,支持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农村文化事业发展及新闻出版广电文化惠民工程。市本级争取体育产业专项资金750万元,用于全民健身和保障青运会、奥运会、残奥会三明籍运动员参赛。
4.突出重点,推进城乡协调发展。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积极整合各类财政资金,推进城乡协调发展。一是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市本级安排支农专项6,600万元,向上争取涉农资金30.05亿元,落实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和政策性农业保险等政策,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现代农业产业、设施农业发展和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培育。全市安排资金4.32亿元,持续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支持农村公益事业、老区基点村、美丽乡村建设和传统村落保护,推进宜居环境建设。积极争取救灾资金4,750万元,加快水毁灾害地区恢复生产生活。二是提升基层保障能力。市本级安排对县(市、区)转移支付、补助资金2.63亿元,缓解县乡财政困难,支持基层社会事业发展。三是促进社会治理创新。完善政策保障机制,市本级安排综治和平安建设经费1.14亿元,保障城乡综治、平安创建、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市场监管、疾病防控等工作,“平安三明”建设取得新成效。四是推进生态建设。全市落实水利资金9.81亿元,支持重点水利项目、防汛和水利工程修复及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继续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及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全市安排重点流域补偿资金2.88亿元,用于饮用水源保护、城乡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水生态修复等流域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全市下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56亿元,通过“一卡通、一折通”及时将补偿资金拨付到户。积极筹措资金,保障创建国家级森林城市。
5.强化监管,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围绕提高资金效益,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提升财政科学化管理。一是加强预算管理。加快批复部门预算,推进预决算公开,市本级260家部门单位公开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实现市本级应公开单位全覆盖。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纳入对市直部门的年度绩效考评,共审核批复139个项目绩效目标,对104个项目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二是深化国库管理。在全省率先启动国库集中电子化改革试点工作,同时上线运行市本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加强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申请、审核、支付等全流程监控,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三是强化财政评审和政府采购管理。严格落实政府投资项目标前评审制度,加大项目预决算评审力度,有效节约财政资金,共评审项目101个,审减金额3.97亿元,审减率14.03%。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监管制度,调整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市本级公开22个单位66个项目购买服务目录。四是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完善债务管理制度,将政府债务纳入预算,实行限额管理,清理甄别存量债务,推进分类化解,全市债务总体控制在省核定的限额以内。五是做好财政监督。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财政外借资金、会计信息质量、清理结余结转、“三公经费”、扶贫专项资金、涉农资金及重点民生资金使用等方面,全面加强政策落实督查和财政资金监管。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和管理中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受经济下行影响,财政收入增幅明显趋缓,收入质量还不高;刚性需求不断加大,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支出结构不尽合理,个别项目预算执行不到位;部分预算单位预决算公开工作不够细化等。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支持。
二、2017年预算草案
2017年财政预算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围绕市第九次党代会的总体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着力培植壮大财源,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着力强化收入征管,促进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着力保障民生领域和社会事业等重点支出,促进民生改善和城乡协调发展;着力推进财税改革,增强财政体制机制活力;着力增收节支提效,加强财政科学化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努力为建设更富活力更具实力更有竞争力的新三明提供有力保障。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综合考虑各种收支增减因素,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对2017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安排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代编数143.78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9.41亿元,增长7%。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代编数99.43亿元,比上年增加4.74亿元,增长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预计转移性收入72.88亿元、上年结转收入18.33亿元、调入资金21.06亿元,收入总计211.71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代编数182.28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3.68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2.2亿元,增长7%。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84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 0.95亿元,增长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预计转移性收入16.02亿元,上年结转收入7.49亿元、调入资金5.57亿元,市本级收入总计48.92亿元。安排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38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代编数47.92亿元,比上年增加11.83亿元,增长32.79%;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代编数36.83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2.68亿元,比上年增加 3.03亿元,增长31.39%;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9.47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7年,全市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为市、县级国有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共有84户,比上年增加3户,其中市本级35户。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代编数0.26亿元,支出代编数0.21亿元,调入一般预算0.06亿元,动用上年结余0.01亿元,收支平衡。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0.14亿元,安排支出0.14亿元,当年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代编数31.92亿元,比上年增加0.8亿元,增长2.58%。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代编数33.01亿元,比上年增加3.23亿元,增长10.85%。
以上收支项目,请各位代表参阅附件。
各位代表,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和结构性减税政策出台的复杂局面,2017年财政改革和保障任务仍然十分繁重,财政收支形势仍不容乐观。收入方面,制约财政增收的不确定性因素依然较多,主要是受国内经济增长趋缓,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影响,税收增长有一定难度;国家结构性减税力度加大,营改增全面扩围及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等,将对财政增收产生较大影响。支出方面,国家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结构性改革力度,工资制度、公务用车等改革性支出,推动医药卫生体制等重点领域改革,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均要增加大量财政支出,加上民生政策“兜底补短”,财政保障压力持续加大。
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的原则,今年市本级财政优先保障以下重点支出:一是保运转。安排资金13.78亿元,用于保障人员经费和单位正常运转,保证中央增资、公车制度改革以及省定干部职工激励政策的兑现等。二是保民生。筹集资金16.24亿元,全面落实各项民生和社会事业发展政策。其中:安排1.96亿元,用于离休干部、城镇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参保退休干部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支出;安排1.05亿元,继续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安排3,600万元,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安排及整合省市专项资金6,000万元,推进三明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安排3,000万元,用于市区公共交通事业发展。三是促增长。统筹安排1.27亿元,支持转方式、调结构、增财源。其中,安排重点项目前期经费1,000万元,农业产业化专项1,700万元,第三产业发展资金1,000万元,旅游产业发展资金1,000万元,企业发展专项资金5,500万元(其中从双创资金安排1,000万元),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其中从双创资金安排500万元),促进电子商务发展专项500万元(从双创资金安排),以上专项优先支持财源建设项目;安排人才工作专项经费1,000万元,支持人才聚集。
三、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全面完成2017年预算任务
2017年是深入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全面落实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的第一年,财政工作要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做大总量与提升质量并重,做优增量与盘活存量并举,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改进财政支持方式,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
(一)支持经济增长,培育壮大财源。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创新财政支持经济的办法和措施,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加快项目建设,壮大产业实力,培植新增长点。一是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创新驱动。通过探索设立产业投资基金、补助、贴息等方式,支持总部经济、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继续做好住房公积金贷款投放,落实征拆迁资产货币化补偿政策,支持房地产去库存。继续实施出口信保、助保贷、上市奖励等政策,鼓励开拓国际市场。深入推进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加快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落实奖励补助政策,保障“海纳百川”等人才聚集计划的顺利实施。支持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行动计划,推动淘汰落后产能和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进一步释放创业创新活力。二是支持项目带动。强化财政资金政策的导向作用,争取并用好政府债券资金,着力保障交通、环保、水利、能源等重大项目建设。支持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社会事业和民生保障等投资工程包推介实施,积极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政府股权投资基金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等创新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领域。三是支持市区经济做优做强。围绕《市区经济重点项目建设行动计划》确定的市区重大项目,积极主动向上争取调度资金,科学安排本级财力,并主动协助项目业主单位多渠道融资,促进市区重点项目顺利实施,加快打造宜居宜业的中心城市,增强中心城市的辐射能力。
(二)强化主动作为,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发挥财政职能,主动作为,有效运作,强力突破,着力提高财政对经济社会的保障能力。一是强化收入征管。加强收入的组织调度工作,及时研究分析和解决收入征管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收入组织合力。加强财政预算执行的分析预测,完善税源监控体系,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强化征管措施,切实做到依法征管,应收尽收,努力实现全年收入目标。二是优化资产、资源整合。盘活各种政府性资产、资源,加大市级资产、资源整合力度,推动资产、资源的集团化、集约化管理,发挥资产、资源的整体效益,实现保值、增值。加强土地市场培育,规范土地市场管理,多渠道、深层次聚集政府财力,促进收入规模、增长速度和可用财力协调发展。三是大力向上争取支持。积极做好财政政策、项目、资金向上争取工作,继续争取省上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的支持;密切跟踪中央税制改革动向,加强对中央将出台的消费税、个人所得税、房地产税、环保税等税收改革的研究,未雨绸缪,主动应对,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和地方税源的可持续增长;做好财政体制改革动向研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发挥好苏区老区优势,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倾斜支持,努力实现体制生财。
(三)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和改善民生。把新增财力向民生和社会事业发展倾斜,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办大事。一是推进扶贫攻坚。通过预算优先安排资金、盘活存量资金、整活涉农资金、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等方式确保财政专项扶贫支出,确保财政扶贫政策落实落地,巩固提升扶贫攻坚成果。二是加大民生投入。继续加大对教育领域的财政投入,支持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现代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发展。健全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体系,稳步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制度,合理提高财政补助标准。加大对就业扶持力度,促进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人员返乡就业创业。三是持续深化医改。进一步推进医用耗材联合限价采购,切实降低医用耗材虚高价格,减轻群众就医负担。进一步落实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工作,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改革支付方式,开展市、县、乡、村四级共保试点工作,完善全病种付费方式。进一步支持社区医养结合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四是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推动农村家园清洁行动,深化农村环境整治。完善重点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开展小流域治理,加大全市流域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力度。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土地整理、土地复垦、耕地开发支持力度,保持耕地占补平衡。支持农田水利建设,夯实农业生产基础。
(四)加强改革创新,提高财政运行绩效。着眼财政工作新形势和新要求,创新财政运行机制,夯实财政管理基础,提升财政理财成效。一是健全预算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推动预决算公开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对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的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推进财政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建立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清单,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增加资金有效供给。二是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建设,积极推广运用财政管理信息一体化系统,不断提升财政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三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做好对债务风险状况的评估和预警,切实履行偿债责任,维护偿债信誉。四是加强预算监督、财经纪律监督和会计监督,持续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重大财税政策执行情况、重点民生领域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严肃财经纪律,保障中央和省市重大财税政策的贯彻执行,扎紧财经纪律制度笼子。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市委的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的依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主动作为,真抓实干,凝心聚力,锐意进取,努力完成全年各项任务,为实现“再上新台阶,建设新三明”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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