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明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在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三明市财政局局长刘万年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三明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
过去的一年,面对错综复杂的财政经济形势,全市上下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突出“念好发展经,画好山水画”工作主题,继续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扎实推进各项财政工作,经济发展稳中有进,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909,21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4.26%,比上年增收10,761万元,增长1.2%。加上转移性收入919,437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45,200万元、上年结余349,041万元、调入资金15,000万元,收入总计2,337,889万元。2014年全市公共财政支出完成1,984,362万元,比上年增支110,740万元,增长5.91%。加上上解上级支出77,64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1,100万元,支出总计2,073,111万元。收支相抵,全市年终结转(含结余)264,778万元。
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加上上划中央收入440,389万元,全市公共财政总收入完成1,349,600万元,比上年下降1.42%。
2.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668,08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6.16%,比上年减收153,030万元,下降18.64%。加上上年基金滚存结余137,113万元,补助收入112,718万元,全市基金收入总计917,913万元。201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724,188万元,比上年减支213,837万元,下降22.8%。加上上解上级支出4,169万元,调出资金3,000万元,支出总计731,357万元,收支相抵,基金滚存结余186,556万元。
(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1.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170,33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6.99%,比上年减收4,506万元,下降2.58%。加上转移性收入152,897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35,500万元、上年结余91,404万元、调入资金5,100万元,收入总计455,236万元。2014年市本级公共财政支出完成301,515万元,比上年增支9,824万元,增长3.37%,加上上解上级支出27,15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000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7,147万元,支出总计350,81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含结余)104,423万元。
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加上上划中央收入133,490万元,市本级公共财政总收入303,825万元,比上年下降1.8%。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32,66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66.52%,比上年减收55,262万元,下降29.41%。加上上年基金滚存结余26,058万元,补助收入30,102万元,市本级基金收入总计188,823万元。2014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16,373万元,比上年减支90,938万元,下降43.87%,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59万元,补助下级支出6,615万元,调出资金2,100万元,支出总计125,247万元。收支相抵,基金滚存结余63,576万元。
上述收支预算的执行情况为2014年快报数,请各位代表参阅附表,待编成财政决算后,再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三)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工作情况
2014年,在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大力支持下,各级政府及其财税部门按照市委决策部署,坚持稳增长、促调整、重统筹、保民生、强管理的工作重点,全面落实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的有关决议,各项财税工作取得新成效。
1、落实财税政策措施,促进稳增长调结构。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一系列稳增长、调结构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和导向作用,努力推动经济发展稳中向好。一是保障重点项目。市财政围绕改善交通环境,筹集资金13.6亿元,支持机场、快速铁路、高速公路、城市快速通道、205国道和306省道改线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确保三明沙县机场基本建成、中心城市快速通道一期建成通车。围绕提升城市品位,筹集资金1.2亿元,推进市区城市绿道建设并基本完成一期工程,开工建设市区第二水源、列东大桥改造项目,城市功能进一步完善。围绕拓展市区空间,筹集资金6.7亿元,加快生态工贸区生态新城建设,推进贵溪洋、徐碧新城二期、东霞等地块收储和前期开发。二是支持产业发展。争取中央、省各类扶持企业发展资金4.23亿元,市财政安排企业发展专项5,500万元,设立1.1亿元政府主导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全市应急转贷资金规模达5.9亿元,发放贷款金额29.9亿元,助推企业抵御经济下行压力,推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争取省级外经贸扶持奖励资金8,000万元,推动外经贸较快增长。加大对旅游、物流、金融等服务业支持力度,促进第三产业加快发展。三是优化发展环境。落实稳定工业增长、支持企业技改、促进“两化”融合、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等财政扶持和奖励措施。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兑现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即征即奖”资金,出台鼓励房地产业发展新政,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实施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继续清理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收费,有效减轻实体经济负担。
2、强化统筹协调,促进城乡和谐发展。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公共财政要求,积极整合各类财政资金,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一是支持“三农”工作。市财政安排资金1,600万元,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和设施农业发展,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做大做强茶业、竹业、渔业、油茶等特色优势产业,打造“尚书品”茶业公共品牌;筹措资金1,000万元,支持精准扶贫工作试点示范村和部分老区基点村发展。全市筹集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1.32亿元,补助项目1,064个。拨付资金5.95亿元,支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农村饮水安全、农村公路及土地综合整治,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持续改善。落实惠农补贴4.51亿元,比上年增加6,511万元。二是提升基层保障能力。市财政安排对县(市、区)配套转移支付、补助资金2.37亿元,其中专项资金2.1亿元、配套资金0.27亿元,缓解县乡财政困难,支持基层社会事业发展。三是支持社会治理创新。完善政策保障机制,市财政安排综治和平安建设经费1.25亿元,比上年增长13.6%。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市场监管、疾病防控等工作,“平安三明”建设取得新成效。四是推进生态建设。投入资金5.5亿元,支持重点流域、重点企业的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以及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促进城乡宜居环境建设。加大造林绿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力度。支持生态市创建,确保创建省级生态市顺利通过。
3、完善投入机制,切实保障改善民生。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原则,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财力,落实好各项民生政策。全市公共财政支出中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达155.17亿元,占公共财政支出的78.2%,比上年提高0.28个百分点。市财政统筹资金重点保障21项“为民办实事”项目圆满完成。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连续十年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农村低保以及困难群众的补助标准。筹措资金2.86亿元,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在全省率先推行农村住房保险附加室内财产保险。落实资金9,288万元,支持就业培训、自主创业和大学生就业工作。医疗卫生事业方面。提高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标准。积极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性改革,争取中央对我市公立医院改革专项补助资金5,000万元。统筹资金支持公立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改善办医条件。落实药品零差率销售财政补助政策,在全省率先推行公立医院药品统一配送结算工作,进一步降低就医成本。教育事业方面。筹集资金5.72亿元,实施城区中小学扩容和“全面改薄”工程,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进一步提高市属本科高校和高职院校生均拨款水平,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支持职教园建设。文化体育事业方面。筹集资金1.98亿元,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支持公共文化项目建设,市“两馆一宫”基本建成。筹集资金3,686万元,推进万寿岩国家遗址公园建设。保障争创全国文明城工作经费,助推创建活动升级。继续做好公共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重大体育场馆等免费开放,支持群众体育发展。
4、加强收支管理,增强财政保障能力。面对经济增长下行与收支矛盾加剧的压力,各级加强收入征管,主动争取支持,大力节支增效,有力保障重点支出。一是抓好收入征管。建立财税联动机制,创新税收征管模式,改进税收征管方式,强化征收责任,协调落实好纳税大户、重点行业、重点项目的税收征管,确保各项税收收入及时入库,不收过头税。严格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强化基金征收,扎实做好土地出让各项工作,确保应收尽收。二是积极争取支持。主动加强沟通汇报,努力争取上级支持,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市争取各类专项资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121.2亿元,比上年增加2.61亿元,增长2.2%,其中专项转移支付资金67.77亿元,增长9.3%,为弥补财力不足、实现借力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严格支出管理。认真落实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按照“零增长”的原则,对市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进行审核和控制,市本级“三公”经费较大幅度下降。修订出台市直单位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管理办法,以刚性制度约束公务支出。着力保障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支出。
5、推进管理创新,提升财政运行绩效。狠抓各项财政改革任务的落实,强化全过程监管,健全财政管理体制机制。一是依法接受监督。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对财政预决算报告和预算执行情况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办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认真抓好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二是推进财政管理改革。全面启动全口径预算编制、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工作,加快公务卡制度改革,实现市级预算单位全覆盖。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开展市级财政结余结转资金清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全省率先上线运行财政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完善支付流程,实现对预算单位财政资金支付的实时动态监控。推进预算公开,市县两级按时完成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206个市直单位向社会公开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开支情况。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管理,重新制定并统一全市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扩大电子反拍规模,提升政府采购效益。加快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整合营运,对合理调配使用资产进行积极探索,经营性资产收益比上年增长6.98%。三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开展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的清理甄别,落实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名录管理和土地储备机构融资规模卡等配套措施,债务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启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试点工作,市煤气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项目成功融资3.2亿元,成为全省推行PPP试点以来首个落地的项目。四是强化财政监督。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小金库”专项治理、会计信息质量、支持企业、强农惠农及重点民生资金使用等方面,全面加强政策落实督查和财政资金监管。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市本级审减金额2.75亿元,审减率达12.28%,有效节约财政资金。
各位代表,2014年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但也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受经济下行压力和结构性减税等影响,财政增收异常艰难;支出刚性增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全口径预算编制有待进一步细化,财政支出绩效有待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和监督还需进一步加强。这些困难和问题将在今后的发展和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支持。二、2015年预算草案
2015年我市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八届九次全会总体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围绕“念好发展经、画好山水画”工作主题,着力培植壮大财源,强化收入征管,促进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和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加大重点保障力度,促进民生改善和城乡统筹发展;深化财税改革,进一步释放体制机制活力;推进依法理财,盘活存量,厉行节约,提高财政资金效益,为推动三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综合考虑各种收支增减因素,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对2015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安排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15年,全市公共财政总收入代编预算为148.46亿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加13.5亿元,增长10%。其中:全市地方公共财政收入代编预算为100.01亿元,比上年增加9.09亿元,增长10%。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加预计中央体制净补助5.46亿元,加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2.01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6.48亿元,调入资金2.76亿元,全市收入总计156.72亿元。按照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安排全市公共财政总支出137.71亿元。
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收入预算18.74亿元,比上年增加1.7亿元,增长10%,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加预计中央体制净补助1.69亿元,加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0.58亿元,上年结余10.44亿元,调入资金1.26亿元,市本级收入总计32.70亿元。安排市本级支出24.38亿元。
市本级财政对县(市、区)配套转移支付安排情况:市本级财政对下配套转移支付0.41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0.32亿元,专项转移支付0.09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63.53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减少3.27亿元,下降4.9%;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63.25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16.95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3.69亿元,增长27.79%;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15.82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5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813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720万元,结余93万元。
市本级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企业有31户,分别为市国资委监管的国投公司(含所属及控股企业)28户、市物资集团及所属企业2户、市财鑫投资有限公司。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15万元,安排支出422万元,结余93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5年我市社会保险基金实行全市统筹有五个险种,分别是: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县级统筹。201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9.33亿元,比上年预计执行数增长10.47%,其中市级统筹的五项基金收入16.25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26.02亿元,比上年预计执行数增长14.49%,当年收支结余3.31亿元。
以上收支项目,请各位代表参阅附表。
各位代表,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和结构性减税政策出台的复杂局面,2015年财政改革和保障任务仍然十分繁重,财政收支形势仍不容乐观。收入方面,制约财政增收的不确定性因素依然较多,主要是受国内经济增长趋缓,企业利润增幅下降;钢材、建材、采矿业等产品价格在低位徘徊,重点税源行业税收减收压力仍然很大;国家结构性减税力度加大,市级重大项目建设接续有难度,将对财政增收产生较大影响。支出方面,中央调资政策出台,养老保险制度并轨,促进工业企业稳定增长,推动医药卫生体制等重点领域改革,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均要增加大量财政支出,加上民生政策扩面提标,将进一步加大财政支出的刚性需求,财政保障压力持续加大。
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的原则,今年市本级财政优先保障以下重点支出:一是保运转。安排资金9.73亿元,用于保障人员经费和部门单位正常运转。二是保民生。筹集资金2.42亿元以上,全面落实各项民生和社会事业发展政策。其中:安排3,483万元,继续支持医疗卫生、计生体制改革;安排6,000万元,用于企业离休干部、机关事业单位参保退休干部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安排5,000万元,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整合安排3,000万元,用于市区公共交通事业发展;统筹安排1,500万元,用于中小学生实训基地建设;安排1,000万元,支持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安排1,000万元,设立林改贷款风险准备金;安排及整合专项资金1,000万元,重点支持革命基点村和重点老区村加快发展;安排810万元,用于创建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安排550万元,用于万寿岩国家遗址公园建设;安排300万元,用于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考核。统筹土地基金500万元,支持市区社区改革。三是保增长。筹集资金1.38亿元以上,支持转方式、调结构、增财源。其中,安排企业发展专项资金5,500万元,第三产业发展资金1,000万元,文化产业发展资金1,000万元,旅游业发展资金1,000万元,总部经济发展资金500万元,重点项目前期经费1,500万元,农业产业化专项2,000万元,促进电子商务发展专项1,000万元,工业及外贸流通企业“即征即奖”专项300万元,优先支持财源建设项目;安排人才工作专项经费660万元,支持人才聚集。
三、改革创新,全面完成2015年预算任务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对于推进全市各领域改革、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完成“十二五”规划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将按照市委总体工作部署,进一步创新思路,强化措施,重点突破,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发挥财政职能,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三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大财源培植力度,夯实财政增收基础。一是支持项目带动。着力保障城乡基础设施“六项提升工程”,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资金加快南龙铁路、莆炎和漳永高速三明段、厦沙高速、三明沙县机场等重大项目建设进度。加大项目前期经费保障力度,推动部门策划项目,争取中央、省更多支持,切实促进“三维”对接和项目落地。二是支持产业提升。积极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加大对重点行业、骨干企业的扶持力度,培育优势产业做大做强。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快电子商务、旅游、现代物流、金融服务、文化产业等现代服务业发展。运作好金融控股公司及各项资金,推动创新创业资金等资源向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完善企业研发投入激励机制,落实人才聚集政策,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良好环境。三是支持“三农”发展。整合资金,支持现代农业产业、设施农业发展,推进农业水利工程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落实惠农补贴政策,支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推进养殖面源污染治理。继续实施“造福工程”,推进科学扶贫和精准扶贫。深化农村综合改革,运用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四是改善城乡环境。加大投入,支持国家级生态市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继续大力支持节能减排,加快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开展重点流域水环境整治和大气、土壤治理,持续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二)注重公平效益,促进民生改善和社会事业发展
立足于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把加大投入和完善制度有机结合,着力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建设。一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缓解适龄幼儿“入园难、入园贵”。支持城区中小学扩容改造工程,基本完成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推进高校内涵发展,提高学科、人才队伍建设水平。加快市职教园区建设。二是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落实财税政策,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建设,稳妥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制度改革。落实社会救助政策,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三是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纵深发展。继续提高城乡医保政府补助标准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标准。按照硬件投入靠政府原则,将公立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纳入财政保障,推进新一轮市县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四是完善和改革文化体育服务。加大财政筹资力度,确保完成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任务。统筹资金加快万寿岩国家遗址公园建设。支持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五是强化社会治理创新投入。加大投入,支持探索市区社区改革。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加强应急管理、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落实政法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提高基层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能力。
(三)强化收入征管,努力实现全年收入目标
坚持把组织收入作为财税工作的重中之重,改进征管机制,拓宽增收渠道,做大财政“蛋糕”。一是进一步完善征管体系,加强纳税评估和财政预算执行的分析预测,做好税源监控和调研,改进征管机制,规范税收执法,强化本级收入审计监督,共同堵漏增收。二是强化征管措施,认真落实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突出抓好主体税收的征收,以主体税收的稳定增长,带动财政收入结构改善、质量提升、后劲增强。三是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加强土地市场培育,切实做到广聚财源,依法征管,应收尽收,努力实现全年收入目标。
(四)抓好对接落实,扎实推进财税改革
中央和省明确今年财税改革的六个重点:一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编制全口径预算,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约束性转向预期性。二是探索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三是推进预决算公开,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四是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健全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逐步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五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加快建立以地方政府债券为主体的举债融资机制。六是推进建筑安装、房地产、金融保险、生活服务等行业的营业税改增值税工作。
围绕以上六个方面,全市财税部门要主动对接,确保落实改革取得成效。一是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完善全口径预算编制,进一步明确规范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功能定位、编制原则及相互关系,研究将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的机制。建立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做好预算公开。二是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公务卡、行政事业资产等管理改革,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三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健全政府债务管控制度,将政府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推广PPP模式,积极向上争取示范项目前期费用补贴和资本补助,力争培育一些示范项目。四是密切跟踪中央税制改革和财政体制改革动向。针对中央将出台的增值税、消费税、房地产税、环境保护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收改革,加强前瞻性研究,未雨绸缪,主动应对,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和地方税源的可持续增长。同时,加强财政体制改革动向研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发挥好苏区老区优势,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倾斜支持,努力实现体制生财。
(五)推进依法理财,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规范理财行为。抓好新《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的贯彻落实,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虚心听取政协意见建议,认真落实审计整改意见,不断推进依法理财工作。二是厉行节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预算执行,严控预算追加,压减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实行零增长。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研究提出市直机关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和全市执法执勤车辆制度改革方案。三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开展市县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建立健全与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相配套的制度办法,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工作的全过程。四是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规范财政投资项目预、决(结)算评审管理,发挥好财政投资评审作用,进一步控制财政投资成本,提高财政资金效益。五是严肃财经纪律。建立健全覆盖财政运行全过程的财政监督检查机制,加大对重大财政政策执行情况、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力度。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市委的领导下,在人大和政协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决议和部署,凝心聚力,改革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为推进全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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