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5~2026年三明市金融科特派服务团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沙县区工信与科技局:
根据《三明市科学技术局 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国人民银行三明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三明监管分局关于印发<三明市金融科特派服务团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客观公正地考核金融科特派服务团工作实绩,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现将有关考核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5年三明市金融科特派服务团。
二、考核主体
由服务区域的政府办及科技管理部门对金融科特派服务团的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将考核评价结果报送三明市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考核程序
考核采取金融科特派服务团自评与服务区域主管部门评议、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考核结果分为优秀(85分及以上)、合格(60分~84分)、不合格(60分以下)三个等级。
1.自评。由金融科特派服务团的牵头金融机构进行总结和自我评价,填写年度考核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包括服务企业、融资、股改、组织金融活动及培训等材料,统计时间为2025年9月~2026年9月),报送服务对象所在地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
2.评议。由县(市、区)政府办公室会同科技管理部门对金融科特派服务团的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分标准见附表),并将考核评价结果报送三明市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3.审核。由三明市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并征求三明市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意见,经公示程序后公布考核结果。
四、考核结果运用
对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团队,按人均1万元的额度给予补助经费;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团队,按人均0.5万元的额度给予补助经费;年度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团队,不给予补助经费。金融科特派服务团实行牵头金融机构负责制,团队成员需配合牵头金融机构深入服务区域开展金融服务工作。考核结果公布后,牵头金融机构根据团队成员贡献情况,酌情分配补助经费,并将补助经费分配方案报送给服务区域科技管理部门。服务区域科技管理部门按照经费分配方案直接拨付给金融科特派服务团成员。
五、有关要求
(一)考核对象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各考核主体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做好考核工作,认真审核考核材料和结果,严格按照考核对象的业绩和表现确定考核结果。
(二)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需于2026年10月30日前将三明市金融科特派服务团年度考核表、评价表及佐证等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三明市科学技术局农村科技科。年度考核表word文档发至邮箱fjsmkjjnyk@126.com。
(三)联系人:张雁、龚德洲,联系电话:0598-8590650。
附件:1.三明市金融科特派服务团年度考核表
2.三明市金融科特派服务团考核评价表
三明市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明市科学技术局(代章)
2026年9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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