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油品质量管控不严”问题销号公示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现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油品质量管控不严”问题销号公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反馈问题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油品质量管控不严”问题。2018年10月,福建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要求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和使用非标(船)用燃料行为,彻底清除黑加油站点,严把油品质量关。但督察发现,福建省境内违法销售不合格油品问题未得到有效遏制。2017年以来,三明市查处加油站销售不合格车用柴油39起,市场监管部门均一罚了之,未对生产和销售渠道追根溯源。部分加油站车用柴油抽检超标,有的加油站销售的车用柴油含硫量超过1000毫克/千克、超标100倍以上。此外,市场监管、商务、交通运输等部门职责划分不清,对企业内设加油站点的监管存在空白,部分企业内设加油站点以“自用加油”为幌子对外经营,非法销售不合格柴油。
二、整改目标
厘清监管职责,强化部门合力,形成“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格局。统筹开展油、路、车治理和机动车船污染防治,推动成品油生产、销售、经营规范有序,不合格油品基本杜绝,切实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
三、整改措施
(一)市委编办组织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于2020年底前梳理明确企业内设加油站点部门监管职责,形成权责清单,并按职责分工抓好企业内设加油站点监管工作。
(二)各县(市、区)立即组织全面深入排查涉油生产、批发、零售、仓储、运输企业,摸清查准未经批准、违法建设的加油站(点)底数,依法关停取缔。加强对批发、零售、仓储、运输企业的排查整治,严厉打击并坚决杜绝不合格油品销售行为,确保2020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三)市市场监管局2020年底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成品油质量监督检查专项行动,规范成品油市场流通秩序。对不合格成品油涉及的生产和销售厂商,追根溯源,依法严肃处理;对涉嫌走私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保持对不合格油品的高压严打态势。
(四)市商务局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对违法销售不合格油品的成品油零售企业,责令停止违法违规行为;拒不改正的,当年年检不予通过;情节严重的,撤销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
(五)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立即开展摸底排查,全面梳理全市道路客货运、运输站场、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维修企业等内设加油站点情况,对企业内设加油站点进一步加强监管,督促、引导有内设加油站点的企业遵守国家油品管理相关制度和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法定审批手续。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各项要求。一是高位推动。市委、市政府主动扛起整改第一责任,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双组长的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市领导挂钩督办机制,明确市分管领导包案负责成品油质量管控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在不同场合都明确要坚定不移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领督察整改工作,进一步增强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更严责任,落细落实问题整改,确保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不折不扣整改到位。二是迅速部署。市政府分管领导第一时间主持召开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有关整改工作专题会议,部署成品油质量管控整改工作,确定成立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市委编办、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成品油质量管控整改工作联席会议,负责统筹协调、跟踪分析、督促落实各地成品油质量管控整改工作。三是明晰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市市场监管局等六部门于2020年7月31日制定下发《三明市成品油质量管控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合力推进成品油质量管控整改工作。同时针对企业内设加油站点监管,市委编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于2020年8月10日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企业内设加油站点监管职责分工的通知》,进一步完善、细化明确各相关部门工作分工和衔接,全面厘清成品油监管职责,根据市委编办(明委编办〔2020〕165号)文,各县(市、区)明确了企业内设加油站点部门监管职责,形成并下发部门权责清单。
(二)凝聚监管合力,抓实问题整改。自2020年8月6日开始,各责任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细化整改责任清单各项举措,加强横向纵向联动协作,凝聚部门执法合力,通过全面摸排、设卡拦截、路面巡查等手段,狠抓问题整改。一是严格油品执法。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成品油流通市场整治列入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组织开展以“挖源头、端窝点、断渠道、查大案、树典型”为目标的成品油市场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重点对辖区内运输、储存、买卖无合法、无齐全手续成品油等违法行为进行打击;强化油品质量监督抽检,完成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监督抽检209批次。截至2025年3月14日,市市场监管系统检查成品油市场主体1172户次,立案查处成品油类案件72起,查获不合格成品油606.51吨,罚没金额302.69万元,移送公安部门处理5起。同时,在市市场监管系统开展成品油质量管控不合格成品油样品追根溯源工作,对不合格成品油案件涉及的上游生产、销售企业是否抄告或移送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建立不合格成品油样品追根溯源台账,落实追根溯源工作。二是强化油品监管。市商务部门全面加强成品油零售企业监管,通过开展对加油站的专项抽查、年检等工作,掌握油品来源和质量情况,对违法违规企业进行惩处。组织相关部门通力协作,联防联控,摸排道路运输和工矿等企业内设加油点,规范企业内设加油点运营秩序。同时,市交通运输部门对全市道路客货运、维修、物流、公交等交通行业企业开展全面梳理排查工作,督促渣土运输企业签署承诺书,不私设加油站、不加非国标油,督促内设加油站点及时完善相关手续,遵守相关油品管理制度,维护成品油市场正常经营秩序。截至2025年3月14日,全市商务部门出动专项和年度抽查加油站点1322家,摸排工矿行业内设加油站点40家,摸排掌握企业内设加油站109家,整改不规范经营行为124起;市交通运输部门摸排掌握交通行业企业内设加油站点69家(其中17家停用、10家已拆除,在用42家)。三是强化源头管控。市公安部门通过设卡拦截、路面巡查等手段,组织人员对各走私重点交通要道开展巡查监控,持续开展对辖区内固定加油点、储油库的暗访,对非法加油点、流动改装车进行摸排,保持对成品油走私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截至2025年3月14日,全市公安机关共取缔、捣毁黑加油点40个,办理各类涉成品油行政案件97起,查获成品油2114.594吨。
(三)健全工作机制,抓好长效监管。坚持专项整治与常态化监管相结合,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部门执法协作力度,确保督察整改任务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机制。设立市成品油质量管控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不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和部署协同配合工作。加强与各县(市、区)牵头单位、市直责任单位沟通联系,及时下发上级整改要求,解答各责任单位联络员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协同推进全市成品油质量管控整改工作持续深入开展。二是建立联合督导检查工作机制。2020年9月22日,市成品油质量管控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2个调研督查组赴永安市等6个县(市、区)开展成品油质量管控整改工作调研、督导检查,采取问卷调查、随机抽查成品油案件、随机实地抽查油品经营企业、召开座谈会等形式督促各县(市、区)落实整改目标。2022年6月9日,市成品油质量管控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2个督导检查组赴三元区等5个县(市、区)开展成品油质量管控整改工作“回头看”,落细落实问题整改,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三是建立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推进专项整治与常态化监管相结合,创新监管方式,构筑长效监管机制,细化落实监管措施。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办公室出台《三明市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1+N”查处长效机制》,建立多部门联动查处机制,强化联合执法力度,形成对成品油生产、运输、储存、零售等领域全链条、多维度、全方位的监管体系,挤压无合法手续等违规成品油的空间,形成打防长效监管工作机制,确保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不折不扣整改到位,保护好三明生态环境,守护好三明绿水青山。
经核查,整改措施已落实,达到整改目标。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向三明市市场监管局反馈。
公示时间: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4月14日(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三明市市场监管局
联系电话:0598-8273863
邮箱:smscpyzg@163.com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沪明新村60幢。
中共三明市委
三明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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