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经济开发区吉口新兴产业园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日期:2024-01-16 17:16 来源:三明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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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文)有关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三明经济开发区吉口新兴产业园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三明经济开发区吉口新兴产业园总体发展规划

  规划范围:规划区用地南起三元区吉口林业采育场,北至三明与明溪交界处,东至渔塘溪,西至峰底,规划总用地面积约为 563.08公顷。

  规划产业定位:以新能源、生物医药、稀土新材料为主导产业,保留发展电子信息、竹新材料产业。

  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三明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联系地址:三明市三元区岩前镇吉口村

  联系电话:13559899535

  环评单位: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官工;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工业路451号鼓楼科技商务中心6层(350003);联系电话:0591-83723202。

  、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如公众需要进一步了解环评的相关信息,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与规划实施单位联系。

  、征询对象、征询内容

  征询对象:本规划的相关利益者、社会团体、行业主管部门及社会各界等。

  征询内容:本次公众参与的目的在于征询社会各界对本规划产生的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意见,请公众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

  征询方式:本次公示通过填报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征求意见。

  公众意见表获取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uLZHah5RXB0uKn08FOvwRA?pwd=uwfl 提取码:uwfl

  五、其他

  本次网络公示及征求意见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三明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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